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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我和小奴居住的屋子,我簡潔地調整了下眼睛和鼻子的形狀,出去探聽自然不能用這張臉面,不過也不用大改,因爲我特地準備了一件斗篷,可以完全遮擋住身體的每一個部位,除了眼睛和鼻子。
“你若是餓了,就自己點東西喫。”我在桌上留下一袋子金幣,沒等小奴回答,便反手關上房門。清晨的王都街上挺熱鬧,我本來怕這大號斗篷擱在外面扎眼,等看到身邊來來往往的人們穿着打扮幾乎都在追求藝術美,心想這兒不愧是王都,走在潮流最前端啊。
“老闆,王都裏最大的酒館在哪?”路過街邊一家百貨店,我隨意買了套火石,趁機向老闆打聽。
老闆看了看我,不緊不慢地說道:“過兩條街就是,牌子特別顯眼。”
“謝謝。”桑德也說了,他哥這個時間可能不在家,我現在去沒啥意思,所以我覺得應該先探聽些情報再作打算。要說打聽消息,就數酒館這種三教九流的集中地最容易了。穿過兩條大街,我一眼便瞅見王都的頭號酒館,那招牌足足兩層樓的高度,立在門前,很有氣勢。
“鑲金薔薇?”牌子上的四大大字引起了我的注意,聽起來想個女人開的店。
PS:今天劇情有點不會銜接了,少更1000,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