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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內容的時候,唐軍楞了楞,這也的確是在說楊倩。警方至今無法偵破案件,這在意料之中,不奇怪。而楊倩的家人得不到答覆,也把火發在政府的身上,認爲警方不作爲,阻止火化遺體,甚至帶着遺體堵市政府的門。
這就是這則內容的大概意思,楊倩家人的行爲,唐軍沒什麼太好說的,那是典型的小市民的心態,傷心於女兒出事,又想政府關注,能賴就賴點撫卹賠償什麼的。在沒有明顯責任人的時候,這種行爲很無奈,卻也勉強能夠理解。因爲雖然是謀殺,但是郵政管理局也是政府機構,楊倩死於單位上,理論上,單位是有連帶責任,要賠償的。
只是,這種衝突的發生,多半都是“價格談不成”的問題,一方能推則退,一方則希望把整個天下都陪給自己。
看到下面的時候,不意外,因爲鬧的較爲出格,楊倩的家人被行政拘留了,理由是阻礙行政機構的正常工作,處於三天拘留。這個處罰是故意放水,很輕了,只是卻正好處於她們女兒的強行火化時期。也是有意而爲。
看完之後,唐軍捏捏眼角,感覺竟是有點勞累,想睡了。
拉好被子,閉上眼睛的時候,唐軍決定,明天去送送“楊倩”。
有些事必須做,那個女人不討喜歡,但是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江芸沒說錯,她是因爲唐軍的任性妄爲而死的。這個枷鎖,無形的套在身上,唐軍覺得自己忘記不了……
更晚一些的時候,唐軍又醒了,有些口乾,感觸了一下,是輕微炎症的併發症,有點發熱。但也不算很嚴重,這也是必須會有的過程。
很多時候,身體受到創傷,致命的並非那個創口,而是由此帶來的許多併發症,這纔是致命的。
起來喝水之後,唐軍再次躺牀上,這下夜深人靜,聽到了少許的聲音,那似乎是李雯在相對大聲的隔壁講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