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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對天癸、家鬼之類,每年或數年要定期祭祀;對其他雜鬼、 野鬼、惡鬼,則依人類疾病或遭不幸而隨時祭祀。佤族人認爲有水鬼“阿容”,風鬼“達務”, 樹鬼“達瓦”,使人手、腳、筋骨疼痛得鬼“吉軸”,使人耳痛耳癢得鬼“阿入格”,等等。對這些神、鬼、靈每年都要舉行相應的祭祀。其中,關係人們共同生活的,則全村共同祭祀等。
道教認爲,人的靈魂是擁有意識的特殊形態,稱之爲“元神”、又叫作“內丹”。元神有陰陽之分,經過修煉,使人變爲純陽,就可以控制靈魂進出肉體,稱之爲“元神出竅”,如靈魂與身體融爲純陽,是爲仙神。如果要準確定義,則應把鬼魂二字分開,分爲鬼和魂魄。民間俗稱的鬼,其實不是人的靈魂,而是三尸,而魂魄,則指人的三魂七魄。
道教認爲,動物成精而成的妖邪往往冒充鬼殘害人。被妖邪附體的患者,民間往往訛傳爲神仙附體。道教典籍明確記載,神仙絕不會附身人體(《道法匯元‧太上天壇玉格》有明確記載:“一切上真天仙神將,不附生人之體,若輒附人語者,決是邪魔外道”)。
鬼神,在中國傳統文化裏面,鬼與神是不同的生物狀態。鬼是各種生物死亡後產生的陰魂,法力大小不一,往往比神要小,甚至某些鬼魂還怕人等陽氣充足的事物;而神泛指神仙,是天生存在或者各種生物通過修煉達到的一種具有種種非凡法術神力的狀態。在中國各種傳說裏鬼神往往在現實生活中是無法觸摸或看到的,但可以通過祈禱、祭祀等等方式與他們溝通。
《易·繫辭上》:“精氣爲物,遊魂爲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韓康伯注:“盡聚散之理,則能知變化之道。”孔穎達疏:“物既以聚而生,以散而死,皆是鬼神所爲,但極聚散之理,則知鬼神之情狀也。”後世哲學家多以陰陽之變、氣的往來屈伸解釋“鬼神”。漢王充《論衡·論死》:“鬼神,陰陽之名也。陰氣逆物而歸,故謂之鬼;陽氣導物而生,故謂之神。”《禮記·中庸》:“鬼神之爲德,其盛矣乎。”程頤章句:“鬼神,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跡也。張子曰:‘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愚謂以二氣言,則鬼者陰之靈也,神者陽之靈也。以一氣言,則至而神者爲神,反而歸者爲鬼,其實一物而已。”《朱子語類》卷三:“鬼神只是氣,屈伸往來者氣也,鬼是屍也。”
中醫情志病病因之一,即鬼神邪氣。明確提出“鬼神”邪氣者是清·莫枚士《研經言》,說道:“百病之因有八……三鬼神,……鬼神之屬,有衝擊,有喪屍,有精魅,有禍祟。”
民間吊死問喪、入廟登冢,此等活動多與死人有關,而認爲人死後之靈魂曰鬼。“鬼神”爲何能致病?主要是人體“正氣不足,神虛則受鬼”的緣故。如《素問·刺法論》:“正氣不足,邪不可幹”、《素問·評熱病論》:“邪之所湊,其氣必虛”、《素問·刺法論》:“人虛即神遊失守位,使鬼神外幹,是致夭亡”等,即徐大椿所說“神氣虛則受鬼”。若人體正氣不足、心神虛弱,或精神不全、心志多恐,或情志不當、所願不遂,此時出門吊死問喪、入廟登冢最易遇“鬼”,或“鬼”附邪氣而入則正不勝邪,致禍祟邪氣或鬼神亡靈附體。禍祟邪氣擾心則心神失守,神不歸位,人體就會精神不定、魂魄遊離、志意不存,或神昏魂蕩、心中煩悶,或神志恍惚、迷濛、痛癢不知,或癡癲發狂等似“鬼神”纏身,或以死人的口氣說話,莫可名狀,甚至神散精竭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