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樓昨夜輕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按照易北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每月七百元,一名員工這十年的應發數,便是八萬四千塊的基本工資。
也就是說,需要一千八百萬纔可以補發所有工人們這十年的工資收入,這還不包括那些到了退休年齡,應該一次性繳滿社保,開始享受社保的工人。
所以真正要解決人員的安置問題,至少得花兩千萬。
太平鞋廠的報告裏寫着,過去幾年其實已經在着手安置,當時把土地變現了,是可以應對清算的。
不過當時鞋廠和鄉鎮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後頭的話有些隱晦,不過林肅已經可以猜到十之八九。
既然是鄉鎮企業,所以資產應該是鎮政府所有,就算是權證上寫着太平鞋廠的名字,但土地真的變現之後,最後誰能拿到這筆錢呢,是太平鞋廠?還是鎮政府?
在林肅看來,按照當時的歷史環境和政治背景,太平鞋廠的工作,也算是鎮政府應該照顧的對象,所以鎮政府也該像處置自己內部的公務人員一樣,去對待他們。
所以當時如果土地處置了,錢可以分給工人們作安置,如果還有剩餘的,鎮政府再和企業談分配的事情。
不過黃金時間已經過了,現在土地變現的話,已經不足以進行抵扣了,應對不了工人們的工資。
林肅繼續看下去,報告裏提到了劉榮輝,說當時鎮裏劉鎮長比書記的話語權重,廠裏找過劉鎮長,不過劉鎮長並不正面回答,就想一直拖下去,拖下下屆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