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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書記找我還有啥事?後天我就要離開鳳棲了。”安嶺有些奇怪地問道。關於那三條,自己能說的都說了,至於不能說的,誰又敢說呢!
“我這次找你,是有個好消息。這幾天,公社幹部都在開大會,在我強力要求下,大家通過了三條決議,決定開幹。我還想找你問問,這一旦開幹之後,還有啥需要注意的?”
“毛筆,自己成了鳳棲公社的保姆了。”安嶺內心裏嘀咕了一句,然後拐彎向一個代銷店走去。
“你去楊海家,怎麼拐彎啦?”陳榮華髮現路線不對。
“難道,你就兩手空空。你一個大書記到農民家體察民情,好意思空着手去?”安嶺鄙視地說道。
“哪會呢,楊海不是有兒女麼,到時我給他的兒女發點過年錢不一樣麼?”陳榮華解釋道。
這話,陳榮華到是說得是真的。因爲他年後到自家來,已經給了兩次“壓歲錢”了,給兩個妹妹,每次一人兩元,等於是兩個小傢伙從陳書記這裏就掙了八元的過年錢。
“我建議你還是買兩瓶酒吧。代銷店最好的酒才2元3角一瓶。”安嶺想到師父5個孩子,就不願意坑陳大書記。
“沒問題。”陳榮華很爽快答道。
待買好了酒,兩人繼續向着師父家走去時,安嶺才說道:“我記得主席有句名言,當政治路線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因素。鳳棲公社只要按照主席說的辦,保證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