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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庭上的衆人看向陳默時,他氣定神閒的說道:“陳哥,麻煩你出來一下!”
陳雷哲剛剛站起來,法官嚴肅的問道:“被告,既然你有證人爲什麼不早一點通知法庭?你這樣做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
“法官聽我解釋陳述!”
看到法官沒有反駁,陳默解釋道:“其實該辯論的也都辯論的,可我不知道原告的能量居然這麼大,竟然還能請到嫌疑人當庭作證,誣告於我!
如果我知道的話,一定會先找好證人的。”
咚咚!!
法官敲了敲法槌,宣佈道:“被告,本法庭警告你一次,本案還沒有判定之前,你不得妄加斷論結果!
原告是不是誣告,本法庭會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決,如果你不服從本法庭的判決,可以向高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訴!”
“是的法官,我明白了!”
陳默說完之後,法官說道:“現在有請辯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