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苦的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陳雷哲來到證人席上的時候,法官宣佈道:“辯方證人,現在請你講清自己的身份和職業,還有,你願不願意秉承着自願、自由、公平、公正的原則,來爲被告作證?同時也願意爲你接下來的陳述,付出應有的法律責任?”
“是的法官,我願意……我叫陳雷哲,是一名作詞作曲家,這次要乘坐2258號列車,去東三省採風……”
宣誓介紹完畢之後,法官問道:“辯方證人陳雷哲,現在請你陳述一下被告的不在場證明!”
“是的法官。”陳雷哲掃了掃陳默,然後說道:“我在X號乘坐上了列車,遇到了陳玲與陳默姐弟……”
陳雷哲講的非常全面,就連給陳玲去買藥的事情都沒落下……
他說完了之後,法官對着謝賀問道:“當事人律師,現在你有什麼觀點要陳述?”
謝賀暗罵了一聲,回道:“法官,辯方證人的話裏,我有一個疑點不同意!”
“請陳述!”
謝賀點了點頭,說道:“辯方證人剛纔的陳述中說了,他是上了列車之後,才遇到的被告,那麼上列車之前,被告在哪裏?是否接觸過被告莫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