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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分明就是無理取鬧了。
其實他的意思是什麼呢,就是拖延下去。
反正歷來打官司,託上個一年半載的,那不是常有的事嗎?尤其還涉及到了這種人命官司。
自己一方有錢有勢的,誰怕拖啊?
可陳默一方就是平頭百姓,不說拖上一年半載的,就是一兩個月下來,恐怕他們都堅持不住了。
再說了,自己手裏可是有着褚英華這個“大殺器”,光調查取證,都夠法院忙活幾個月了的。
法庭最怕什麼,最怕的就是這種鑽漏洞,沒事找事的人,耽誤法庭的正常工作不說,而且還浪費了法院的大量資源和人力。
陳默這個時候舉手了。
法官見此一幕,馬上問道:“辯方有什麼要陳述的觀點?”
陳默嘴角微彎,說道:“法官,既然原告律師懷疑的我的身份,那麼,我能不能詢問原告證人幾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