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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帶到監獄後,我似乎感到坦然了,唯一讓我最心痛的是我的父母,這是我最難過的事情,可是事已如此,再多的痛苦也只能忍在心裏,那些痛苦無法形容。
當然今天這些事情對於我來說,我回憶起來的時候不再感覺有多麼的痛苦和可怕,可是當時根本就不知道未來會怎樣。
我原本以爲我會在裏面待上七年,可是事情出人意料,我就在裏面待上半年,然後就給我改判了,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當時重新審理了這個案件,結果是國強建築負責主要責任,我被翻案,而王凱栽了,他被查出他和國強建築有勾結,被判了三年,他也是他咎由自取,而國強建築的一把手,其實那也就是個替罪羊被判了五年。
這個結果讓我感到很是意外,我想應該不是沈慶山的能力能實現的,而至於是誰,我也不清楚,一切更不是我能左右的,一會給你定罪,一會給你翻案,你沒有辦法改變任何,似乎一切都是命運的安排。
而最終我在裏面連一年都沒有待,七個月的時候,我就被放了出來。
你也不知道是爲什麼,大概意思是我是被人指使,是替罪羊,我只有一點點責任。
出來的那天是沈悅來接我的,沒有其他人。
當我從裏面走出來後,沈悅急匆匆地走過來,她見到我後猛地撲到了我的懷裏,我輕輕地抱着她,她摟着我還親了下我的臉,接着皺起眉頭看着我說:“顧哥,讓你受苦了!”
我看到沈悅,我心裏開心的不行,跟見到了親人一樣,沈悅看起來又成熟了不少,我看着她說:“沒有什麼苦啊,我以爲會七年呢,沒有想到七個月就出來了,沈悅,到底是怎麼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