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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記得開庭那天挺多人都來了,王焱,孫銘,小雨姐,甚至我班主任李璇都來了,只是沒見到王雅清和韓笑笑。不過他們也只能跟着徐娟一起,在旁聽席坐着,全程都是不能說話的。
當時我突然覺得自己挺牛逼,可能正常人一輩子都沒啥機會進法庭,我不光進來了,還是站在被告席上的。而且身後還跟着倆保鏢,兩個法警就在我一步遠的地方站着,旁邊是我那天見到的律師。
可能在拘留所那幾天我還有點怕,但來到法庭之後,看見這麼多熟悉的人,我突然就不害怕了。只是有一點遺憾,沒能見到我爸,不過我也理解他畢竟是個警察,出了這種事情也得避嫌。
但讓我有點腦袋疼的是底下還坐着幾個我不認識的人,其中一個我知道,那是韓笑笑她爸。坐在他身邊的那不用想都能猜出來,九成九是劉洋他媽,還有劉默的家人,我畢竟給劉默捅了他家裏人肯定盼着我進監獄,來法庭也是應該的。
不過我這個屬於刑事案件,不需要他們起訴我,是檢察院直接提起的公訴。沒有原告,只有公訴人,所以他們家人也只能在底下坐着看,時不時的瞪我一眼指着我罵兩句,距離太遠了聽不見,但肯定不是啥好話,我也就懶得搭理,就當沒看見。
開庭的流程特別繁瑣,那個書記員嘮叨了好幾遍法庭紀律,然後還問了一遍公訴人被告和辯護人之類的有沒有到庭。審判長還宣佈了一下出席的名單,然後他還告訴我說我有辯護的權利,我就挺納悶的這不是廢話嗎?我要是沒有辯護的權利,那旁邊還坐着個律師是幹啥的?
嘮叨完這些事兒之後就開庭了,先是公訴人舉證,然後是被告人陳述。陳述其實都是旁邊那個律師教我說的,我記性還不錯,這些話還能記下來,其實也基本都是照實說,只不過添油加醋的把事情說的有利於自己。本來後面還有個被害人陳述的,但是劉默還在醫院住着呢來不了,就只能是公訴人幫他陳述了。
但是這兩個公訴人,我真不知道他們是安的什麼心,事情到他們的嘴裏壓根就變了味兒。他們說,我是在劉洋劉默他們聚會時候強行闖進去的,直接捅了劉默幾刀,然後我又去捅劉洋,紮了一刀之後被劉洋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