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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犯說能藏的地方很多,只要不是太顯眼的地方都可以,最靠譜的地方就是藏在他的肛門裏,不過搜查的時候一般不會查那裏面,就算查了估計你們也塞不進去。
我心說你這不是廢話嗎?不過我也沒吱聲,就一直看着他等他往下說。後來經濟犯想了想,說我建議別把這些東西藏在他身上,這樣很容易被人看出不對勁兒來。可以藏到枕頭裏,被子裏都行,一般情況下不會有人把杯子拆開查,所以查到了基本上也不會被人懷疑是栽贓的。
這時候我就有點納悶了,問經濟犯,那你也說了基本上不會有人查那些地方,如果不查,我們塞進去還有什麼用了?經濟犯就笑了,說這就要看你們的本事了,所長不查,你可以想辦法讓他查嘛!
感覺經濟犯對我們的計劃也挺感興趣,他的話匣子也打開了,就開始給我們講他的想法。他的意思就是塞那個地圖的時候,順便再塞點別的東西過去,比如錢還有打火機,那些東西一摸就能摸到,到時候肯定要把被子拆開拿違禁品出來,這不就能順帶着看見路線圖了?
他還跟我說呢,等所長來的時候,你完全可以檢舉他啊,每次查違禁品的時候都是可以互相檢舉的。你就跟所長說,看見他身上有錢,或者是用打火機點菸了,這樣所長肯定會在搜他一遍,不出意外,被子裏外肯定也是要查的。
說真的,我已經開始有點佩服經濟犯了,這栽贓陷害的功夫玩的是真爐火純青。要麼他怎麼是經濟犯呢,要沒點腦袋,能經濟犯罪?至於他說他是幫朋友藏錢才被抓進來的,我從一開始就沒信,在這裏沒有幾個人是說真話的,都一樣,就連孫堯說的話我也沒全相信是真的。
商量好計劃我們就一直在那等,中午喫飯的時候我去找了趟錢管教,把我們身上算是違禁品的東西全扔他那了。就留下了二百多塊錢零錢,還有一個打火機,這些都是晚上栽贓刀疤臉要用的。
說起來也是挺奇怪,香菸這個東西其實不算違禁品,但是打火機算,不過對於這個違禁品管教們也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爲監室門口是有一個點菸器的,不過早就已經壞了不知道多少年了,沒法用,也就沒人管打火機這個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