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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楊烈被拘押已經過去了三天。這三天裏面,明着暗着發生了許多的事情。
在刑事總隊,楊烈遭遇了生平第一次非常嚴苛的審問。幾名審訊警員輪流對楊烈問着類似的問題,很多問題看似前後矛盾,但裏面卻充滿了陷阱,只要楊烈的回答一旦出現問題,那麼就會有更多的問題像標槍一樣射進他的耳朵之中。
在這種如同熬鷹一般的審問中,楊烈保持着令審訊警員感到喫驚的冷靜,就算回答了一百遍同樣的問題,在回答第一百零一遍時,楊烈的回答依然不會錯一個字。超過六十小時的不眠不休,如果放到別人的身上,恐怕早就崩潰了。
刑事總隊的審訊警員已經將楊烈的個人檔案全部調查清楚,當他們看到楊烈的過往履歷之後,都變得慎重起來。只要是有點腦子的人,都嗅出了這件案子的非同尋常。因爲楊烈顯然不是精神病,按照他的過往履歷,他根本不會犯下撞人逃逸,然後再殺人滅口這種瘋狂的事情。
很簡單,楊烈犯不着!
開車撞了人,且不說有保險公司賠付,就算沒有保險公司賠付,以楊烈的身份,也足以應付這樣的事情。至於說他發現有目擊者後意圖殺人滅口,就更離譜了,以當時拍下來的現場照片來看,奔馳車如果想把法拉利搞死,肯定不是平行緊貼着逼停對方,而應該是用車頭去斜着撞擊法拉利的駕駛室,將法拉利車主直接擠死在狹小的空間內。
楊烈指控法拉利車主肇事逃逸,他是見義勇爲將其逼停,沒有任何謀殺意圖。法拉利車主和副駕駛位置上的目擊證人指控楊烈撞人逃逸,然後意圖殺人滅口。而最重要的當事人,也是本案的唯一證人,卻死在了醫院裏面。
據楊烈的“交待”,在事發之後,他曾給110和120打過報警電話,而刑事總隊在拿到楊烈的手機時,卻發現裏面沒有這兩條通話記錄。有警員提出要去電信公司調取楊烈所用手機號碼的通話記錄,但被上面粗暴的壓了下來。
楊烈被刑警帶走的當天,申城的報紙上就出現了關於奔馳豪車車主酒駕後撞死路人,然後意圖駕車謀害目擊者的報道。接着當天晚上的申城新聞裏面,也有了類似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