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滄桑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二審法院認爲初審法院判得正確,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如果認爲初審法院判錯了,不構成犯罪,它可以作出無罪判決,放人。判重了,它可以糾正,往輕了判。
若是認爲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也可以發回初審法院重審。
二審判決的結果,一般叫做生效判決。其意思是,無論被告人對判決是服還是不服,都要交由監獄執行判決。
此時,訴訟程序結束,執行程序啓動。
如果對生效判決還不服,此時可以申訴,不過,這就不是訴訟程序,而是屬於審判監督程序的事了。
理論上,這套程序、制度設計得很完善,警察局,律政司,法院幾家既各司其事,又互相監督、制約。一個人有罪,很難逃掉懲罰,一個人無罪,也不會被冤枉。
所謂的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就是這種體系追求的理想結果。但實際情況,並非總是如此。
聖林雖然對自己命中有此一劫的預測結果深信不疑,但也相信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有理走遍天下這類古樸的哲理。
他不相信,警察局,律政司和法院這三家,全都糊塗得不可救藥,以至於會將自己這樣一個無辜者定爲殺人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