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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舞臺上只剩下牧師一人,他端詳着手心裏那隻畫眉的屍體,自言自語:我去唸神學院之前,是個魔術師。
我不知道我是什麼時候睡着的。也許是在機艙裏的燈光突然調暗之後不久。
每個人的座位上方,那盞小小的閱讀燈像是久病之人衰弱卻又帶點柔情的眼睛。狹小座位裏,猝不及防地跌進睡眠中,再醒來的時候,必須忍受着睡意撕扯出來的類似宿醉的暈眩,把手放在脖子後面,亡羊補牢地揉一揉它,以拯救我疼痛的頸椎。我想知道我大概睡了幾個小時,可是手機卻不能打開——對於不戴手錶的人來說,手機關機就意味着喪失所有時間的判斷。視線所及的地方,倒是看見一隻潛水電子手錶的巨大表盤,被戴在一隻細細的手腕上——是個坐在我鄰座的小男孩,十三四歲的模樣,很俊俏,一看就是混血。關鍵是,這孩子在聚精會神地閱讀着我的那沓劇本,打印稿的A4紙散落在我們的座位之間,那團皺起的毯子上。我想我睡着的時候,它們滑了下來,被還清醒的人撿起來了。
他發現我醒來了,睫毛一顫,把手上那張紙輕輕地放回我的膝蓋上,用清晰的法文說:“不好意思。”
“沒事,隨便看吧。”雖然對方是個孩子,但是我依然使用了主語應該是“您”的動詞變位。我喜歡這個懂禮貌的小朋友。
我想是睡眠縮短了我的智商。因爲我手上的劇本明明是中文版,他都能閱讀,所以我爲什麼一定要跟他講法文?其實這是多年來悄然形成的一種自我保護,我不輕易跟人講我的母語,似乎這樣就更安全。
“謝謝。”他率先換成了中文,發音純正,不像一般的混血兒——不過也許是因爲這句話過於簡單,我知道,我總是憑藉淺顯的印象對人下判斷,這是個要命的缺陷。
“你覺得這故事好看?”我問他。
“嗯。”他點頭,神色靦腆。
“你看到哪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