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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民有些傻眼。可話已經說出來,只能硬着頭皮辦。
小玲道:“同意,沒了吧?就這樣。”快刀斬亂麻。
談完,各回各家。振民一回家就把自己關在屋子裏。爲民在家等着,見秋芳和振民回來,忙問情況。秋芳原原本本說了。
振民不理她,繼續,“我兒子不許叫別人爸爸。”
爲民比她着急,“怎麼讓你去談個判,一眨眼就把孩子談丟了呢,爸媽就這一個孫子,家裏就這一個後。”
家藝搶白,“湯老三,你這就是不講理了。”
幼民從屋裏走出來,輕輕抱怨,“大哥,都什麼年代什麼時候了,還前前後後的,爸媽就一個孫子,爸媽在哪呢?都去見馬克思了。還什麼兒子孫子的,他們不讓振民管孩子,正好,輕裝上陣,”又忽然小聲,“振民也不是能管孩子的人。”
振民道:“跟我離婚,三年內劉小玲不許跟別人結婚。”
爲民一轉頭,洋洋站在小書房門口,扶着門框,看着一屋子大人,不說話。爲民心疼他,喊他過來。洋洋也便乖乖跑過去,偎在爲民懷裏。爲民問:“想去媽媽那麼?”
秋芳道:“老三,可以提你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