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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前,有百姓匿名投書於京中御史臺督察院門口。本官受命督辦此案,全程親自經手。”巡按御史作答後,側目示意自己身旁的屬官。
侍立在旁的屬官立刻拿出幾張供狀,代爲補充:“人證共有三位:兩名護衛,一名老僕婦。據他們各自供述,三人皆是出自原州雍丘田家的家生侍。這些年受田氏族長及田大人您之命,在沅城近身隨侍素合及其兒女,同時也擔監視之責。”
不但有證人與口供,那名老僕婦和素合還各自上交田嶺親筆書信一封。
其中,田嶺寫給素合的那封信中,還有爲十七年前舊事致歉與安撫的字句。
田嶺面色微變,輕輕頷首後,動作僵硬地捋須扭頭,對冷漠旁觀的霍奉卿嗤笑一聲,未再多言。
之後,巡按御史命刑律司小吏將素合帶到一旁,命刑律司小吏領證人前來過堂。
三名證人一一登場,將早已被記錄在冊的口供再當衆重複後,又與田嶺當面對質。
對質的過程裏,田嶺並沒有痛快認罪,卻也沒有狡辯自救,只是不鹹不淡地應付着主審的提問。
這敷衍隨意的態度讓圍觀百姓一頭霧水,竟不知該聲討唾棄他,還是該爲他喊冤。
最後,巡按御史依律問詢列席聽審的衆官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