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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人不相信,有人說:艾米寫,絕對不僅僅是寫一個故事,總是有個什麼更深刻的目的的。
這真是太恭維我了,我寫,就是因爲黃顏要我寫,而且每到下午四點,就會有人等着看。於是我就寫,而且儘量寫長點。
我寫故事沒有什麼重大的目的,我不是一個深刻的人,也不想做一個深刻的人,更不想寫深刻的東西。我滿足於做一個淺薄的人,庸俗的人,喫飽了,喝足了,看點八卦東西,開幾個黃色玩笑,洗洗睡覺。
世界上有很多深刻的人,絕對不缺我一個。世界上有很多深刻的東西,一個人一生絕對看不完。我滿足於我的淺薄無知,油嘴滑舌,只想嘻嘻哈哈過一生,而不想去問:“人爲什麼活着”。對這個問題,我絕對是受黃顏的影響:人爲什麼活着?生下來了,就活下去。THAT’SIT。
生命是一種體驗,可惜我只能體驗我的人生,也就是說我一生只能有一種體驗,那就是我自己的生命。所以我讀小說,從裏面體驗別人的人生。我看別人寫的東西的時候,只把它們當作某個人的一段生活經歷,如果碰巧跟我的經歷一樣,我就想:“哈,看見沒有,還有人跟我一樣傻”;如果跟我的經歷不一樣,我就想:“哇,世界上還有人是這樣活的?你嚇我喲。”。
但我懶得對人物作道德上的評判:“嗯,這個人物未婚先孕,是不對的”;“嗯,那個人物撒謊,是不道德的”。我以爲我是“水”?我自己不是什麼道德典範,我也不關心故事人物的道德典範還是不典範。不過是一個故事,犯得上那麼較真嗎?
我看故事,一目十行,哪裏有時間和心思來想那麼多?如果想那麼多,這一生就看不了幾本書了。所以我看書是真正的“不求甚解”,看過了,知道故事情節了,別人問起來“看過某某書沒有?”,我可以理直氣壯地回答說“看過了”,就行了。
一旦有那麼一本書,我不得不仔細看,看了還要寫出我的見解,我就對它罵聲不絕,生怕把自己的腦筋想痛了,生怕把自己的思想搞深刻了。
我這樣說,並不是要左右你的閱讀習慣,叫你也跟我一樣做個淺薄庸俗粗枝大葉的讀者。我只是告訴你,我就是這樣一個人,所以你不要指望我寫的東西會是深刻的,是能給你有所啓迪的。一句話:我只想ENTERTAIN,不想ENLIGHTEN。
正因爲是真實的東西,所以我寫的故事都是生活的個案,而不是生活的結晶,不能從中找出一些因果關係,用來概括整個生活或者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