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沒有創作的衝動,首先是因爲我很懶,要我構思一個小說,安排故事情節,塑造人物形像,我覺得實在是太麻煩了。不說別的,你得時時想着這個人物這樣說話符合不符合她的性格,結局這樣安排有沒有道理,太麻煩,不如寫真實的東西,如果人物語言不符合他的性格,那也不怪我,是他自己那樣說的。如果幾個人物說的話都差不多,那也不怪我,誰叫他們幾個都那麼說的呢?
沒有創作衝動的最大原因是:花費這麼多心思,究竟是爲了什麼呢?
如果說是爲了出名或者賺稿費,我可以說我早就沒有這個野心也沒有這個興趣了。從前出一本書,還可以看作是一件大事,至少是被出版社認可了,自己的名字印成鉛字了。現在出一本書,可以有各種各樣的辦法,有無數的後門和關係,名字印成鉛字只有自己還在當一回事;如果是學術性的東西,評職稱的時候還用得上。除此之外,基本沒什麼實際價值。
市面上每天都有很多新書出來,我們買過幾本?又讀過幾本?我自己是很少買書的,徹底信奉“書非借,不能讀”的教條。現在有了網絡,連借書都很少了,只借教材,因爲不想花幾十塊錢去買一本書。借不到就複印,反正是能不買就不買。要我買一本書,就像割我的肉一樣痛。
當然,有很多人搞文學創作並非僅僅爲了看自己的名字被印成鉛字,有的是真有話要說,有MESSAGE要傳達,有一種很強的責任感,要喚醒大衆,教育羣氓。於是他們寫小說,讓故事和人物來傳達自己的MESSAGE。
我個人認爲這種創作衝動,或者說責任感、義務感,或者說這種要傳達某個MESSAGE的意圖,可以用來區別一個人是“作者”還是“碼字的”。“作者”總要“作”點什麼吧?而碼字的無非是把字碼成堆。
所以黃顏總是把自己稱爲“碼字的”,因爲他寫並不是出於創作衝動,而是出於“創作被動”,因爲別人要他寫。如果說他的還有點“編造”的痕跡——如果“編造”就是指把幾個人的故事合在一個人物身上的話——那麼我寫的故事就真正是碼字了。
我沒有創作衝動,我想不出我爲什麼要費心費時間編一個故事並把它寫下來,我不想教育誰、啓迪誰,也沒有MESSAGE要傳達。我寫一個故事,是因爲有那麼一個故事,最開始是閒得無聊,碼字打發時光,也把自己的一段生活記錄下來。後來是因爲朋友要我寫,而網友也想看。
所以說,看我寫的故事,千萬不要費心去找什麼中心思想,去探究我在歌頌什麼,反對什麼,想說明什麼問題,要傳達什麼信息,誰是正面人物,誰是反面人物,我們應該向人物學習什麼,我們應該從中獲得什麼教訓。
因爲我並沒想歌頌什麼,反對什麼,說明什麼,傳達什麼。我也沒想塑造一個榜樣,供大家學習,或者刻畫一個反面人物,供大家批判。我也沒想過寫出一個矛盾的人物,來反映人性的複雜,或者繪出一個時代的畫卷,來再現某段社會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