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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所說的的“衝動”,是所謂“創作衝動”,如果你是準備看“性衝動”的,那你就上當了,不過現在退出還來得及。
我已經說過,我寫的幾個故事:,,等,都不是“創作”,而是故事,它們依次是:我自己的故事,我朋友的故事,我朋友的朋友的故事看來我的手是越伸越遠了:。
我對故事的定義,或者說我同意黃顏對故事的定義:故事就是“故舊”的事,就是過去的事。所以我寫的故事,都是生活裏發生過的事,而不是“虛構”或曰“創作”。
如果說我參與碼出的故事還有那麼一點“創作”或者說“虛構”——就是最後把JASON寫成了植物人——的話,那麼我自己寫的幾個故事,包括都不再有“創作”的成分。
我在寫的時候就有人問過:“難道你這十年來每天都記日記嗎?如果沒記,那你怎麼記得那些瑣碎的細節和複雜的對話呢?”
這就有點吹毛求“庇”了。有些原話我是一字不漏的記得的,永遠都不會忘記,但我不可能記得說過的每一句話,我記得的是那些對話的基本要點。我寫出來的,當然是根據我的記憶寫的,很可能把“你想我了沒有”寫成了“你想我了嗎”,但大意是一樣的。這不叫創作,只是回憶加再現。
有人曾問過我:你爲什麼總要聲明自己寫的東西不是“文學”,不是“創作”呢?
答案很簡單,因爲它們事實上不是文學,也不是創作。
如果的故事是我創作出來的,我會很高興地告訴大家那是我的創作,因爲很多人都很喜歡那個故事,如果我能塑造出老三這樣一個爲大家所喜愛的人物,那是我的驕傲,我爲什麼要不承認呢?
但那的確不是我的創作,我只不過是把一個發生了的故事寫下來而已。用黃顏的話說:“如果你喜歡這個故事,那是人物原型們的驕傲;如果你不喜歡這個故事,那是人物原型們的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