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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蘺又問:“朝廷靠什麼立威?”
“靠信義,靠法度。”
江蘺拍了拍手,“大人說得極好。《論語》說‘人無信不立,國無信則衰’,這登聞鼓就是朝廷用來取信於民的門徑,讓百姓有冤可申,不懼貪官污吏。大人說自古告了御狀的百姓都坐以輕罪,可知法度是怎麼規定的?”
御史犯了難:“這……可讓刑部熟悉律法的大人說說。”
楚青崖在她背後嘀咕:“我挺熟。”
江蘺忽略他,流暢自如地背誦道:“《大燕律》第二十九卷律例十,越訴一條:‘凡軍民訴訟,皆須自下而上陳告,若越本管官司,輒赴上司稱訟者,笞五十;若迎車駕、及擊登聞鼓申訴,必關軍國大務,大貪大惡,奇冤異慘,雖勝亦笞五十,徒一旬’。”
御史做夢也沒想到她一個女子能背出律令來,強撐顏面:“這有什麼問題?按律就是該打的。”
江蘺笑道:“依律令中所寫,敲登聞鼓乃是越級上訴,所以要打。適才大長公主殿下說,妾身是代她告的,請問各位大人——殿下不是百姓軍民,她向陛下狀告南越反賊冒充自己、禍亂朝綱,是否算越訴?殿下的狀子,京城中有哪個衙門敢收?殿下的冤,不申給陛下,那要申給誰?妾身面聖時,言明敲登聞鼓的後果,是因真假還沒分辨出來,各位還不知道她纔是真正的殿下,妾身不敢造次。”
御史聽呆了,站在那兒啞口無言,半天都沒想出個反駁的說法,支支吾吾地道:“這……這前所未有啊!”
而後訕訕地退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