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奴魯魯 (第1/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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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的旅行者只在想象中旅行。一位法國老者(他是個真正的薩伏依人[1])曾經寫過一本書,叫做Voyage autour de ma Chambre(《在我的房間中旅行》[2])。我沒讀過這本書,不知道里頭寫的什麼,但書名激發了我的幻想。以這種方式旅行,我便可以環遊整個世界。壁爐臺邊的一幅聖像會把我帶到俄羅斯,那裏有幽深的白樺林和帶有圓頂的白色教堂。伏爾加河寬廣無邊,在零落蔓延的小村盡頭的酒館裏,大鬍子男人們穿着粗羊皮襖坐在那裏暢飲。我站在拿破崙初次望見莫斯科的小山崗上,遠眺這座廣袤之城。那裏有比我的衆多朋友更爲親近的人:阿遼沙、伏隆斯基……總共十好幾人。我的目光又落在一件瓷器上,彷彿聞到了中國那種刺鼻的氣息。我被人用轎子抬着,穿過稻田之間狹窄的堤道,抑或繞過綠樹遮蔽的山巒。我的轎伕們愉快地閒聊着,在明朗的清晨跋涉前行,時而會聽到寺院那低沉的鐘聲,既遙遠又神祕。北京的街巷之間人羣混雜,忽而四散開來,爲那一行邁着優美步伐的駱駝隊讓路,它們從蒙古那亂石遍野的沙漠運來的皮革和珍稀藥物。在英格蘭,在倫敦,冬日的午後自然是烏雲低垂,天光慘淡,讓人意氣消沉。但你儘可舉目望向窗外,看那密匝匝的椰樹長滿珊瑚島之濱。沙灘一片銀白,頂着陽光走在上面的話,那目眩之色讓你幾乎睜不開眼睛。鷯哥在頭頂大事鼓譟,海浪不斷拍打着礁石。幻想的旅行真是無與倫比,守在火爐邊上就能抵達各地,也不會對現實中的旅行帶去任何幻滅。
不過總是有人喜歡往咖啡裏放鹽,他們說這樣會增添香氣,別有風味,口感既新奇又令人着迷。與此相仿,有些地方被浪漫的光環圍繞,眼見之時,你必然要經歷那種不可避免的破滅感,也別有一番情趣。你期待着某件東西十全十美,而實際得到的印象遠比美所能賦予的更爲複雜。這就像一個偉人的性格弱點讓他不那麼令人欽佩,但必然會讓他更加有趣。
我的火奴魯魯之行毫無準備。它遠離歐洲大陸,從舊金山到達那裏的旅程如此遙遠,附着在它名字上的聯想又是如此奇特,充滿魅力,起初我幾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不知道期待的一切是否已在腦海裏形成了十分清晰的畫面,但眼見的發現還是引發了我偌大的驚喜。這是一座典型的西方城市:棚屋緊貼着石砌的豪華宅邸,破舊的木板房隔壁便是大玻璃窗的時髦店鋪。電車在街上隆隆駛過,一輛輛福特、別克、帕卡德牌汽車列在道邊。商店裏一應俱全,盡是美國文明的必需品。每隔兩座房子便有一家銀行,五座房子裏頭便有一家輪船公司代辦處。
街上聚集着超乎想象的各色人種。美國人不管天氣如何,都會穿着黑色外套和上了漿的高衣領,戴草帽、軟帽或圓頂禮帽。卡納卡人是淡褐色皮膚,頭髮捲曲,身上只穿襯衫和褲子。混血兒一個個整潔漂亮,繫着惹眼的領帶,腳蹬漆皮鞋。日本人面帶奉承的微笑,修飾得乾淨得體,穿着白色細帆布衣褲,他們的女人跟在後面,離開一兩步遠,身着民族服裝,背上揹着孩子。日本孩子一律穿着顏色鮮豔的外衣,小腦袋剃得精光,看上去像古雅的玩偶娃娃。再就是中國人,男人一個個肥胖闊綽,穿着古里古怪的美國式衣服,女人全都妖嬈迷人,黑髮梳得緊實利落,好像永遠都不會散亂,她們穿白色、淺藍或黑色的束腰上衣和褲子,看上去異常素淨。最後是菲律賓人,男人頭戴巨型草帽,女人則穿着袖子蓬大的亮黃色麥斯林紗。
這裏是東西方匯合之地,全新的一切與難以估量的古老事物摩肩接踵。即便你沒找到期待中的浪漫,也會與某種新奇有趣的東西不期而遇。千奇百怪的人臨近而居,語言不同、想法不同、信仰不同的神靈,價值觀也不同。只有兩種情感爲他們所共享,那就是愛與渴望。不知何故,看着他們,你會感到一種非凡的生命力。雖說空氣那樣輕柔,天空那樣藍,你會感到——我也說不上緣故——火熱的激情如跳動的脈搏般在人羣中穿過。儘管街角處那位當地警察站在臺子上,手執白色警棍指揮交通,一派頤指氣使的樣子,你難免會覺得這派頭只是表面現象,其背後是黑暗和神祕的所在。這想法讓你感到一陣激動,心臟猛地一緊,有如夜晚的森林之中,周遭的靜謐被一陣低沉、急切的鼓點所驚擾。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在此發生。
我如此詳論火奴魯魯的不協調之處,不過是因爲在我看來,這能爲我要講述的故事提供一個出發點。這是一個有關原始迷信的故事,我很驚訝這類東西會在一個文明環境裏留存下來,儘管這裏也許算不上獨具風尚,卻也相當發達。我無法弄明白這樣一個事實——如此不可思議的事情竟會在這兒,比方說,在到處是電話、電車和報紙的地方發生,因爲連想一想都覺得十分荒謬。帶領我熟悉火奴魯魯的朋友身上也有着同樣的不協調,從一開始我就感覺到這是此地最爲顯著的特徵。
他是個美國人,名叫溫特爾。我帶着一封紐約的熟人寫的介紹信來找他。溫特爾歲數在四十到五十之間,頭上黑髮稀疏,鬢角已經花白。瘦削的臉上,五官輪廓清晰分明,兩眼閃閃發亮,一副大大的角質眼鏡顯得他靦腆,看起來煞是有趣。他個子相當高,人也很纖瘦,出生在火奴魯魯,父親擁有一家大商店,售賣針織品和時髦人士所需的各色用品,從網球拍到防水油布,一應俱全。這門生意很是興旺,我自然理解溫特爾的老爹見兒子不肯投身其中,宣佈要當一名演員時是何等憤怒。我的這位朋友在舞臺上度過了二十年,有時在紐約,更多的時間是在路上奔波。他的天資不高,但也不是傻瓜,最後得出的結論是,情願回火奴魯魯賣吊襪帶,也不去俄亥俄州的克里夫蘭跑龍套。他離開舞臺後果然做起生意來。我想,在經歷了多年的冒險生涯之後,他完全享受駕駛大轎車、住在靠近高爾夫球場的漂亮房子裏的奢侈生活,我敢肯定,因爲他多才多藝,操持生意來一定是得心應手。但他無法讓自己完全跟藝術斷絕聯繫,既然不能再演戲,那就開始作畫。溫特爾帶我去畫室看他的作品。這些畫都很不錯,不過跟我期待的有所不同。他只畫靜物,別無其他,畫幅都很小,大概只有8英寸×10英寸。畫得很精細,還進行了悉心修飾,顯然他是個熱衷於細節的人。那些水果靜物讓人聯想到基爾蘭達約[3]的畫。沒想到他竟有此等耐心,同時也不由被他嫺熟的技巧所打動。我推想,他沒能當成演員是因爲他苦心求得的本事既不顯著也不廣博,難以受到觀衆的青睞。
溫特爾以一城之主的口吻夾帶着嘲諷向我展示這座城市,十分好笑。他打從心底認爲沒有哪座美國城市可以與之相比,但也很清楚自己的觀點滑稽可笑。他駕車帶我參觀各類建築,向我展示有錢人的房子,對我適當的讚美露出得意的神色。
“這是斯塔布斯家的房子,”他說,“蓋房花了十萬美元。斯塔布斯是我們這兒最爲顯赫的家族之一。老斯塔布斯是位傳教士,七十多年前就來到了這裏。”
他猶豫了一下,大圓眼鏡後面那雙亮閃閃的眼睛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