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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的英語課突然停了。天氣越來越熱,我的一個學生懶得上課,就解僱了我。另一個則毫無預警地從宿處消失,還欠了我十二法郎。我只剩下三十生丁,煙也沒了。整整一天半我既沒東西喫也沒煙抽,最後餓得實在受不了了,我把剩下的衣服裝進皮箱拿到當鋪去。這樣我就不能再裝自己還有錢,因爲我不能不徵得F太太同意就把衣物都帶出旅店。然而我記得,當我跟她打了招呼而不是偷偷帶走衣物時,她非常驚訝。在我們這一帶,躲債夜逃是常見的伎倆。
那是我第一次進法國當鋪。走過宏偉的石頭大門(當然了,上面刻着“自由,平等,博愛”,在法國他們甚至把這個寫在警察局門上),進入一個像學校教室一般又大又空的屋子,只有一個櫃檯和幾排長椅。四五十個人在裏面等着。人們把典當物遞到櫃檯裏然後坐下。過一會店員估好了價就會叫:“某某號,五十法郎成嗎?”有時候只有十五、十甚至五法郎。不論多少錢全屋都能聽到。我進屋的時候店員正在挑釁地叫道:“八十三號——過來!”還吹了個口哨做了個手勢,就像是在叫一條狗。八十三號走到櫃檯前,他是個長着鬍子的老人,穿着一件扣到脖子的大衣,褲腳磨破了。店員一言不發地把他的包扔過櫃檯——顯然是一錢不值。包裹掉到地上散開了,露出四條羊毛男褲。大家都忍不住笑起來。可憐的八十三號把他的褲子收拾起來,蹣跚着自言自語地走出去。
我要當的衣服加上箱子,買來時花了我至少二十英鎊,現在還很新。我覺得現在肯定值十英鎊,而十英鎊的四分之一(你只能指望當鋪會出四分之一的價)就是兩百五十或者三百法郎。我毫無壓力地等着,指望能至少拿到二百法郎。
最後店員叫到了我的號碼:“九十七號!”
“在,”我答應着站起來。
“七十法郎?”
值十英鎊的衣服只出價七十法郎!但爭論是沒有用的,我曾看到有人想爭辯,店員馬上就拒收典當物。我拿了錢和當票就走了。現在我除了身上穿的肘部磨破、當不出去的大衣和一件襯衫之外,什麼衣服都沒有了。後來我得知要下午去當鋪纔對,不過爲時已晚。店員都是法國人,像大多數法國人一樣,他們在喫午飯之前總是脾氣很壞。
我回去的時候F太太在酒館掃地。她走上臺階迎接我,從她的眼睛裏我能看出她很擔心我的房租。
“那麼,”她說,“你那衣服當了多少錢?不多,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