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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把衣服賣掉,我來到倫敦朗伯斯區,那裏的人都很窮而且有很多舊衣店。第一家店的老闆很有禮貌,但不肯收我的衣服,第二家店的老闆粗魯無禮,第三家店的老闆是個聾子,也許他是裝出來的。第四家店的店員是個高大的金髮年輕人,全身皮膚呈粉紅色,看上去就像一塊火腿。他看着我身上穿的衣服,輕蔑地用拇指和食指摸了一下。
“這貨色很差勁,”他說,“非常差勁。”(其實這是一套挺好的衣服)“你想用它換什麼?”
我解釋說我想換一些舊一點的衣服,再加上他願意付的錢。他想了想,挑了幾件看上去髒兮兮的舊衣服,扔到櫃檯上。“那錢呢?”我說,希望可以拿到一英鎊。他撅起嘴,拿出一個先令,放到衣服旁。我沒有跟他爭辯——我本來是準備跟他爭辯的,但當我張開嘴準備說話時,他伸出手好像打算把那一先令拿走,那時,我知道沒人能幫到我了。他讓我在店鋪後面的一個小房間把衣服換了。
換來的衣服是一件曾是深棕色的大衣、一條黑色粗棉布褲、一條圍巾和一頂布帽。我還穿着我自己的襯衫、短襪和靴子,口袋裏還留着一把梳子和一把剃鬚刀。穿着這身衣服讓人有一種奇怪的感覺。我曾經穿過夠差的貨色了,但這套衣服要差得多。這身衣服邋遢又沒型,它們,怎麼說呢?難看極了,上面有如銅綠般積了很久的污漬,已經不能僅僅用不體面來形容。一個小時後,在朗伯斯區我看到了一個落魄的傢伙向我走來,他顯然是個流浪漢,我再仔細一看,原來那是我自己在商店櫥窗裏反射出來的樣子,我的臉上沾滿了塵土。灰塵最能體現一個人的生存狀態,若你穿戴整齊,灰塵就離你遠遠的。但只要你穿得破破爛爛,灰塵就從四面八方朝你襲來。
我在街上呆到夜深,不停地走着。穿成這樣,我有點怕警察會把我當成無業遊民給逮捕,我也不敢跟任何人說話,生怕他們會注意到我的口音和我的穿着不相符。(之後我發現這種情況並沒出現。)我換的這身衣服讓我立刻進入到一個新世界,每個人對我的態度似乎都突然轉變了。我幫一個小販扶起他弄翻的手推車。“謝謝,老兄,”他咧開嘴笑着說。在之前沒人叫過我“老兄”,這是這身衣服產生的效果。這也是我第一次留意到,女人的態度是怎樣隨着男人穿着的不同而改變的。如果一個穿得破破爛爛的男人經過,她們會露出厭惡的表情,打着顫地躲開,就像他是一隻死貓似的。衣着真是充滿魔力,哪怕只是第一天穿上流浪漢的衣服,你都無論如何很難不感到,你真的變得身份低下。你可能會感受到第一天坐牢所感受到的那種恥辱,這種感受雖荒謬無理,但卻非常真實。
到了大概十一點,我開始找睡覺的地方。我聽說過提供牀鋪的小客店(順便提一句,人們從來不叫它們小客店),我估計花大約四便士可以睡一晚吧。我看到一個男人,應該是勞工之類的人,站在滑鐵盧路邊,於是我停下腳步問他。我說我身無分文,想找個最便宜的地方睡一晚。
“噢,”他說,“你可以到街對面的那間房子,牌子上寫着‘單身漢的好住處’。那是個睡覺的好地方,我時不時也會去那兒過夜,又便宜又幹淨。”
那房子很高,看上去很殘舊,窗戶透出昏暗的燈光。有些窗還用牛皮紙打了補丁。我走到一條石頭鋪的過道,看到一個睡眼惺忪無精打采的男孩在通向地下室的門口。地下室傳來喃喃的低語聲,一股熱氣混合着乳酪的味道衝了出來。男孩打着呵欠,伸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