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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來談談無家可歸者在倫敦的住宿方式。目前,想在倫敦任何一家非慈善機構得到一張牀位,至少得花七個便士。付不起的話,就得用以下一種方式湊合着過夜。
1. 河堤一帶。關於在河堤一帶睡覺,帕迪是這麼對我說的:
“在河堤一帶睡覺,關鍵是要早點睡。在八點之前就得佔好長椅,因爲那兒的長椅不多,有時全被佔滿了。而且你得儘量馬上睡着。那兒一過十二點,就冷得睡不着。第二天早上四點,警察就會把你趕走。不過要睡着可不容易,該死的電車總是在你頭上開來開去,河對岸高樓上的廣告牌總在你眼前閃啊閃。那兒冷得很,睡覺時一般都是用報紙裹住身子,但沒什麼用。要是你能睡上個三小時,算他媽走運了。”
我曾在河堤一帶睡過,發現和帕迪講的一樣,但總比根本沒得睡好得多;如果你是在其他街道過夜,根本沒法睡覺。根據倫敦的法律,夜裏你可以坐下來,可是警察一旦看見你在睡覺,就會把你趕走,只有河堤一帶和一兩個偏僻的角落是例外(萊森劇院[1]後面有一個)。這項法律顯然是在故意折磨人。據說,制定它的目的就是防止有人死在街頭。但很明顯,如果一個人無家可歸,那必定會死在外頭,不管他是醒着還是睡着,一樣都會死。巴黎沒有這樣的法律。在那裏,人們成羣地睡在塞納河橋下、通道里、廣場的長椅上、地鐵的通風口周圍,甚至是地鐵站裏,不見得有什麼危害。只要有一點辦法,誰都不願露宿街頭。既然他準備露宿了,只要他睡得着,還是讓他睡一覺吧。
2. “兩便士過夜處”。這比河堤一帶稍微好些。在兩便士過夜處,人們在長椅上坐成一排,身前有一條繩子,他們趴在上面就跟趴在欄杆上一樣。有個人會在早上五點把繩子剪斷,人們把這人戲稱爲“旅館侍者”。我自己從沒去過那地方,但博佐經常去。我問他用這樣的姿勢,怎麼可能有人睡得着。他說這姿勢聽上去不舒服,實際上還行——不管怎樣,總比睡在光禿禿的地板上強。巴黎也有類似的過夜地,但只收二十五生丁(半便士),而不是兩便士。
3. “棺材”,一晚四便士。來這裏寄宿的人是睡在一個木箱子裏,上面蓋着一層防水油布。裏面很冷,而且最糟的是有臭蟲。因爲是關在箱子裏,想躲都躲不了。
比這高一層次的就是普通的寄宿所,收費從每晚七便士到一先令一便士不等。最好的是羅頓之家,收費爲一先令,你可以單獨住一個小隔間,還有非常棒的浴室。你還能花半克朗住個“特間”,住宿條件和旅館相差無幾。羅頓之家造得很漂亮,唯一不足的就是管得太嚴,不允許做飯、打牌等等。對於羅頓之家而言,也許最好的廣告便是那裏總是人滿爲患。布魯斯之家也不錯,價格爲一先令一便士。
從衛生角度來看,僅次於前者的是救世軍寄宿所,收費爲七八個便士。它們各不相同(我住過一兩家,和普通寄宿所差不多),但大多都很乾淨。浴室也不錯,但洗澡得另加錢,不過你花一先令就能住到單間。八便士的宿舍裏,牀都很舒服,但牀的數量太多了(按照規定,一間宿舍至少得有四十張牀),而且全都挨在一起,想安安靜靜睡一晚是不可能的。還有數不盡的規定,和監獄及慈善機構類似。救世軍寄宿所只會吸引那些最看重衛生狀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