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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從司法程序來看,默爾索是死於他作爲當事人卻被置於局外的這樣一個法律的荒誕,那麼,從量罪定刑的法律基本準則來看,他則是死於意識形態、世俗觀念的荒誕。默爾索發現,在整個審訊過程中,人們對他所犯命案的事實細節、前因後果,來龍去脈並不感興趣,也並未作深入的調查與分析,而是對他本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現感興趣。他的命運並不取決於那件命案的客觀事實本身,而是取決於人們如何看待他這個人,取決於人們對他那些生活,對他的生活方式,甚至生活趣味的看法,實際上也就是取決於某種觀念與意識形態。在這裏,可以看見意識形態滲入了法律領域,決定了司法人員的態度與立場,從而控制了法律機器的運作。加繆的這種揭示無疑是深刻有力的,並且至今仍有形而上的普遍的意義,意識觀念的因素對法律機制本身內在的侵入、鉗制與干擾,何止是在默爾索案件中存在呢?
《局外人》以其獨特視角對現代法律荒誕的審視,而在這一塊“公共場所”中表現不凡,即使在這個“公關場所”出現過托爾斯泰《復活》這樣的揭露司法黑暗腐敗的長篇鉅製,它也並不顯得遜色,它簡明突出、遒勁有力的筆觸倒特別具有一種震撼力。
對《局外人》這樣一部被視爲現代文學經典的小說,對加繆這樣一位曾被有些人視爲“現代派文學”大師的作品,如此進行社會學的分析評論,是否有“落後過時”之嫌?近些年來,由於當代歐美文論大量被引入,各種主義、各種流派的文學評論方法令人趨之若鶩,成爲時髦,致使高談闊論、玄而又玄、新詞、新術語滿篇皆是,但卻不知所云的宏文遍地開花,倒是那種實實在在進行分析的社會學批評方法已大爲無地自容了。筆者無意於對各家兵刃作一番“華山論劍”,妄斷何種批評方法爲優爲尊,僅僅想在這裏指出,《局外人》的作者加繆是一位十分社會化的作家,甚至他本人就是一位熱忱的社會活動家,僅從他寫作《局外人》前幾年的經歷就可以明顯看出:
1933年,法西斯勢力在德國開始得勢,剛進阿爾及爾大學不久的加繆就參加了由兩個著名左傾作家亨利·巴比塞與羅曼·羅蘭組織的阿姆斯特丹——布萊葉爾反法西斯運動。次年年底,他加入了共產黨,他分擔的任務是在穆斯林之中做宣傳工作。雖然他於1935年離黨,後來又於1936年創建了左傾的團體“文化之家”與“勞動劇團”,並寫作了反暴政的劇本《阿斯圖裏起義》。1938年,他又創辦《海岸》雜誌,並擔任《阿爾及爾共和報》的記者,其活動遍及文學藝術、社會生活與政治新聞等各領域。不久後,他又轉往《共和晚報》任主編,在報社任職期間,他曾經撰寫過多篇揭示社會現實、抨擊時政與法律不公的文章。
加繆本人這樣一份履歷表,充分表明了寫作《局外人》之前的加繆正處於高度關注社會問題、積極介入現實生活的狀態,《局外人》不可能不是這樣一種精神狀態的產物。事實上,加繆在一封致友人的信裏談到《局外人》時,就曾這樣說:“我曾經追蹤旁聽過許多審判,其中有一些在重罪法庭審理的特大案件,這是我非常熟悉,併產生過強烈感受的一段經歷,我不可能放棄這個題材而去構思某種我缺乏經驗的作品”[3]。對於這樣一部作品,刻意迴避其突出的社會現實內容,摒棄社會學的文學批評,而專致於解構主義的評論,豈不是反倒是反科學的?
《局外人》之所以以短篇幅而成爲大傑作,小規模而具有重分量,不僅因爲它獨特的切入角度與簡潔有力的筆觸表現出了十分尖銳的社會現實問題,而且因爲其中獨特的精神情調、沉鬱的感情、深邃的哲理傳達出了十分豐富的人性內容,而處於這一切的中心地位的,就是感受者、承受者默爾索這個人物。
毫無疑問,默爾索要算是文學史上一個十分獨特,甚至非常新穎的人物。他的獨特與新穎,就集中體現在他那種淡然、不在乎的生活態度上。在這一點上,他不同於文學史上幾乎所有的“小生”主人公,那些著名的“小生”主人公如果有什麼共同點的話,那就是入世、投入與執著,不論是在情場上、名利場上、戰場上以及恩怨場上。《哈姆雷特》中的丹麥王子、《紅與黑》中的於連、《高老頭》中的拉斯蒂涅、《卡爾曼》中的唐·若瑟以及《漂亮朋友》的杜·阿洛都不同程度、不同形態具有這樣一種共性。他們身上的這種特徵從來都被世人認爲是正常的、自然的人性,世人所認可、所欣賞的正是他們身上這種特徵的存在形態與展現風采。
默爾索不具有這種精神,而且恰巧相反。在事業上,他沒有世人通稱爲“雄心壯志”的那份用心,老闆要調他到巴黎去擔任一個好的職務,他卻漠然對待,表示“去不去都可以”。在人際關係上,他沒有世人皆有的那些世故考慮,明知雷蒙聲名狼藉,品行可疑,他卻很輕易就答應了做對方的“朋友”的要求,他把雷蒙那一堆捻酸喫醋、茲事闖禍的破事都看在眼裏,卻不爲什麼就有求必應被對方拖進是非的泥坑。他對所有涉及自己的處境與將來而需要加以斟酌的事務,都採取了超脫淡然、全然無所謂的態度,在面臨作出抉擇的時候,從來都是講同一類的口頭語:“對我都一樣”、“我怎麼都行”,很叫他喜歡的瑪麗建議他倆結婚時,他就是這麼不冷不熱作答的。即使事關自己的生死問題,他的態度也甚爲平淡超然,他最後在法庭上雖然深感自己在精神與人格上蒙冤,並眼見自己被判處了死刑,內心感到委屈,但當庭長問他“是不是有話要說”時,他卻是這樣反應的:“我考慮了一下,說了聲‘沒有’”,就這麼讓自己的命運悲慘定案。
我們暫時不對默爾索的性格與生活態度作出分析與評論,且把此事留在後文去作,現在先指出加繆把這樣一個人物安排在故事的中心會給整個作品帶來何種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