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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我想,她就是來看看這間房子而已,可是她居然住了下來。她給屋裏換了空氣,感覺像是她打開了箱子,讓裏面陳年的麝香味散發了出來。當年,人們把傢俱和衣服都裝在大木箱裏拿走了,而她帶走的只有這房間裏的氣味。二十年過去了,她把這些氣味又帶了回來,釋放回原來的地方,她又重新立起一個小小的祭壇,和原先那個一模一樣。無情的時間辛辛苦苦毀掉一切,而她一到,一切便都恢復了原樣。從那時起,她喫住都在隔壁房間,但白天都待在這邊,同那些聖像默默地交談。下午,她坐在門口的搖椅裏,補補衣裳,有人來買花就招呼一下。她總是一面搖晃,一面縫補衣裳。每當有人來買一束玫瑰花的時候,她總是把錢掖進腰間圍巾的一角,嘴裏也總說着同一句話:“拿右邊的花,左邊的是留給聖徒的。”
她這樣在搖椅上一待就是二十年,縫縫補補,搖搖晃晃,眼睛看着那把椅子,彷彿她現在要照看的不是那個和她一起度過一個個童年午後的孩子,而是一個待在這裏的有殘疾的孫子,這孫子從他奶奶還只有五歲的時候就一直坐在這裏沒動窩。
等她再低下頭時,說不定我就可以走近那些玫瑰花。如果我成功的話,我就要到那個小山崗上去,把花放在墳頭,再回到椅子上坐下,繼續等候着,等到哪一天她不再回到這個房間裏來,隔壁房間裏也不再發出窸窸窣窣聲。
到那一天,一切都會有個變化,因爲我必須再一次離開這所房子,出去找個人告訴他:這個賣玫瑰花的女人,這個孤苦伶仃地住在這所破房子裏的女人,需要四個人把她抬到小山崗上去。之後,我將永遠一個人待在這間房裏。不過她也可以心滿意足了,因爲到那一天她就會知道,每個星期天到她的祭壇前弄亂她玫瑰的,並不是那來無影去無蹤的風。
一九五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