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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喜歡伯父,伯父也喜歡查爾斯。但是他們之間的這種關係絕不是始終顯而易見的。如果伯父請他一起去打山鶉和雉雞,他可以欣然前往,但是叫他打狐狸他堅決不幹。打來的獵物不能喫他倒不在乎,但是狩獵者的殘忍他深惡痛絕。還有令他的伯父更加不滿的:他很奇特,酷愛步行,不愛騎馬。步行可不是紳士的娛樂方式,除非是在瑞士爬阿爾卑斯山。他對馬本身倒不是特別反感,但是他天生是一位熱愛大自然的人,對不能悠閒而近距離地觀察景物的活動方式格外討厭。然而,他的確很走運。多年前的一個秋日,一隻怪鳥從他伯父的一塊麥田邊上飛走,他對它開了槍。當他發現自己打中的是什麼鳥,並且知道它是一種珍稀動物之後,他對自己感到有些惱火,因爲這種大鴇在索爾茲伯里平原上行將滅絕,現在又讓他給打下一隻來。但是他的伯父卻十分高興,他把鴇做成標本,把它陳放在溫斯亞特宅邸客廳的玻璃櫃裏,從此,這隻樣子像混種火雞的鳥,一直睜大晶亮如珠的眼睛向外凝視着。
這件事情的經過,他一直津津樂道,每逢貴族紳士來訪,他便滔滔不絕講個不停,令人厭煩。每當他想要剝奪查爾斯的繼承權——這個話題本身足以令他氣得臉色鐵青,因爲他這份產業是限定男嗣繼承的——只要站到查爾斯那件不朽的獵物旁邊看上一眼,心中立即恢復了當伯父的寬宏大量。查爾斯也確實有他的缺點。他不能始終堅持一星期寫一封信。他還有個壞習慣,在溫斯亞特的每個下午,他老喜歡躲在圖書室裏看書,那是他伯父去得極少的地方。
然而,他還有比這些更嚴重的缺點。在劍橋,他如飢似渴地學習古希臘語和拉丁語,在英國國教頒佈的三十九條教規上籤了字,他真的開始學到了一些東西,這和當時的大多數年輕人是不同的。但是到了第二年,他交上了一羣壞朋友,結果,在倫敦的一個霧茫茫的夜晚,他在肉體上佔有了一個一絲不掛的姑娘。他從胖乎乎的倫敦姑娘的懷抱中掙脫出來之後,迅速投入基督教的懷抱。此後不久的一天,他宣佈自己想當個牧師,把他的父親嚇了一跳。解決這一重大危機的辦法只有一個:把這壞小子送到巴黎去。在那裏,他的受了玷污的童貞更是被嚴重敗壞了,不過,如他父親所希望的,他打算與基督教會建立密切關係的事也同時化成了泡影。查爾斯看出了牛津運動迷人的號召背後隱藏的東西——就是天主教的教義。他不願意把他的英國人氣質——這種氣質裏面既有諷刺的成分也有傳統的意味,它雖然消極但讓人感到舒服——耗費在對神的膜拜以及對教皇所犯錯誤的研究上。回到倫敦以後,他翻閱瀏覽了當時的十幾種宗教理論,最後心安理得地(看得太多則無法否認,看得太少則不能肯定)成爲一個徹頭徹尾的不可知論者。他從生活中努力找到的一丁點上帝的跡象,是在自然中發現的,而不是在《聖經》裏。要是在一百年前,他會成爲一個自然神論者,甚至可能成爲泛神論者。禮拜天他可以和別人成羣結隊去參加早晨的聚會,獨自主動這樣做則極爲罕見。
他在罪惡之城度過六個月之後,於一八五六年回來了。三個月後,他父親去世。貝爾格拉維亞的巨宅出租。查爾斯在肯辛頓一幢較小的房子安頓下來,那裏更適合一個年輕的單身漢住。一名男僕、一名廚師和兩名女傭負責照顧他。對他這樣一個既有地位又有金錢的人來說,身邊才這麼幾個人侍候他,已是儉樸到令人稱奇了。可是他在那裏過得很快活,此外,他還有大量時間到處旅遊。他還就自己到遠方旅遊的經歷寫成一兩篇散文,投寄給流行雜誌社。一位有魄力的出版商曾約請他寫一本書,專談他在葡萄牙九個月的生活經歷。但是查爾斯認爲,寫書似乎有失身份,而且還得長時間集中注意力,無異於服苦役。他考慮過這件事,但不當真,最後還是放棄了。在他人生的第三個十年裏,考慮各種問題而又不當真成了他的主要工作。
雖然他在節奏緩慢的維多利亞時代隨波逐流,但是他本質上並不是一個輕薄青年。有一次,他與一位對他祖父的癖好有所耳聞的人邂逅相逢,這才意識到,老人曠日持久地親自監督一大幫不知就裏的人在鄉間的土地上發掘,只有在自己的家裏才被當成笑話對待。別人則都把查爾斯·史密森爵士尊爲對於被羅馬人征服之前的英國進行考古學研究的拓荒者。他從自己的藏品中剔除下來的器物,英國博物館還當成寶貝收藏呢。查爾斯慢慢意識到,他的性格更像他的祖父而不像祖父的兩個兒子中的任何一個。近三年來,他對古生物學的興趣日益濃厚,並認定那就是自己的研究領域。他開始頻繁出席地質學會的學術座談會。伯父看見查爾斯帶上各種楔形錘和大標本袋從溫斯亞特的家裏走出去,心裏頗不以爲然。他認爲,紳士在鄉間唯一應該帶的東西是騎手短鞭和獵槍。但是,這至少比待在該死的圖書室裏看那些該死的書總算有了進步。
不管怎麼說,查爾斯還對另外一樣東西缺乏興趣,這也使他的伯父感到不快。自由黨的標誌黃絲帶和黃水仙,在溫斯亞特被視爲令人討厭的東西。伯父是鐵桿保守黨人,熱心政治,他千方百計想讓查爾斯競選議員,均遭婉拒。查爾斯宣稱自己沒有政治信仰,但是心中卻對格萊斯頓崇拜備至。然而,在溫斯亞特,格萊斯頓是頭號叛徒,不能提及的。查爾斯本來可以順理成章地開始政治生涯,可是出於對家庭的尊重和懶於參加社會活動,這條路被輕率地堵死了。
懶散恐怕是查爾斯最突出的特點。他像他的許多同時代人一樣,感覺到他那個世紀早些時候對自己的責任要求正在向重視自我轉變。競相爭得他人尊敬的慾望,取代爲行善而行善的慾望,成爲推動新英國前進的動力。他知道自己有過分挑剔的毛病。但是,麥考利剛謝世,別人怎麼好寫歷史?時值英國文學史上人才薈萃、羣星最燦爛的時代,又如何動筆寫小說或詩歌?賴爾和達爾文仍然在世,你又怎能成爲有創造性的科學家?一切政治空間已被迪斯累裏和格萊斯頓瓜分完畢,你又如何成爲政治家?
你可以看得出來,查爾斯眼界很高。聰明的懶漢全都好高騖遠,這是爲了向他們的智慧表明他們之所以懶惰是有道理的。總而言之,拜倫的一切厭倦無聊他全有,但是拜倫的兩種發泄渠道他都沒有:天才和通姦。
衆所周知,凡有適婚年齡女兒的母親,都能預見到:死亡可以被推遲,但它最終定會降臨,對任何人都一視同仁。儘管查爾斯對自己的前途心裏沒底,他依然是一個讓人感興趣的小夥子。令人惋惜的是,他到國外旅遊之後,他那種近乎深沉的一本正經神態(維多利亞時代的人們冠之以莊重、道德純正、誠實等上千個誤導人的名稱)有所減少,當時的英國社會要求地道的紳士必須要有這種神態。他玩世不恭的神情明顯外露,那肯定是內在的道德淪喪的表現。但是他每次進入社交場合,總是很受母親們的青睞,父親們則拍拍他表示親熱,姑娘們一味對着他笑。查爾斯很喜歡漂亮的姑娘,也並不厭惡給她們及她們的懷有野心的父母以適當的引誘。他因此獲得了清高和冷漠的名聲。他對此受之無愧,因爲他到三十歲上,對這一套把戲已經玩得乾淨利索了。對誘餌他嗤之以鼻,對可能危及自己前程而精心佈設的婚姻陷阱,他則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