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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些許努力,我的確可能愛上哈桑。他比我失蹤的丈夫小八歲,丈夫在家時,哈桑就像我的小弟弟,而我也一直以這樣的情感疼愛他。我喜歡他質樸但又有激情的樣子,喜歡他愛陪孩子們玩耍的態度,也喜歡他有時望着我的飢渴神情,彷彿他是個快要渴死的人,而我則是一杯冰涼的酸櫻桃蛋奶。但我也明白得強迫自己纔可能愛上這樣一個不但叫我洗衣服、也不在乎要我像個女奴或奴隸般上市場買東西的男人。那些日子,我常常回到父親的家中,盯着鍋碗瓢盆淚流滿面;深夜裏,我和孩子們總是擠在一起,相擁而眠。那段時間,哈桑也不曾給我機會改變心意。由於他不相信我會愛上他,不相信我們婚姻的必要前提將會不證自明,一點自信都沒有,因而總是採取一些錯誤的舉動。他試過圍堵我、吻我和調戲我。他說我的丈夫永遠不會再回來,還說他會殺了我。他恐嚇我,哭得像個嬰兒。他又急又慌,從不給時間來培養傳說中描述的那種真實、高貴的愛情。我知道我永遠也不會嫁給他。
一天夜裏,當我與孩子們在房裏熟睡時,他試圖強行打開我的房門。我立刻起身,不顧是否會嚇到孩子,扯開喉嚨放聲尖叫,大喊家裏闖入了可怕的邪靈。我吵醒了公公,我所謂的對邪靈的恐懼和驚叫聲使得仍處於興奮當中的哈桑在他父親面前狼狽不堪。在我假裝的哀號和顛三倒四的有關邪靈的話語間,這個有頭腦的老人羞慚地發現眼前可怕的事實:他的兒子喝醉了,竟然想要哥哥的妻子,兩個孩子的母親。我說天亮之前不敢閉眼睡覺,要守在門口,保護我的孩子不受“邪靈”傷害。對此公公沒有回答。早上,我向他們宣佈將帶我的孩子回父親家住一陣子,照顧生病的父親;這個時候,哈桑才接受了他的失敗。我返回父親家,隨身帶走幾件物品,作爲婚姻生活的紀念:一隻丈夫沒有賣掉的從匈牙利帶回來的鬧鐘,一根用最剽悍的阿拉伯駿馬的筋腱製成的鞭子,一副大不里士出產的象牙棋,裏面的棋子常被孩子們拿來玩戰爭遊戲,以及我吵了多少回纔沒有被賣掉的銀燭臺,這是那吉瓦戰役的戰利品。
正如我所預料,搬離失蹤丈夫的家,使得哈桑偏執而粗暴的愛情轉化爲絕望但又令人敬佩的一團火。他很清楚自己的父親不會支持他,因此與其恐嚇我,他轉而尋求我的憐憫,寄給我一封封情書,在信紙的角落畫上失戀的鳥兒、淚眼汪汪的獅子與哀傷的羚羊。我不打算對你們隱瞞,最近我重新開始閱讀這些信件。如果這些信不是他拜託某個畫家朋友所畫,也不是拜託某個詩人朋友所寫的話,那麼哈桑還是有很豐富的想像力的,而當我們住在同一個屋檐下時,我從來就不曾察覺到這一點。最近的一封信中,哈桑發誓他會賺很多錢,絕不再讓我成爲家務活的奴隸。發現他貼心、敬重、幽默的口吻,加上孩子們無休無止的爭吵和哀求,以及父親的抱怨,使得我的腦袋亂成了一鍋粥,而正因爲如此我纔打開了那扇百葉窗,就像是爲了向世界吐出一口悶氣。
趁哈莉葉還沒有準備好餐桌,我用最高級的阿拉伯椰棗花給父親調製了一杯苦酒,在裏面摻入一匙蜂蜜和幾滴檸檬汁,接着安靜地來到父親跟前,他正在閱讀《靈魂之書》。我像個幽靈,靜悄悄不讓人察覺地把酒放到了他的面前,他喜歡這樣。
“下雪了嗎?”他問,聲音如此微弱而憂傷。當下我就明白,這將是可憐的父親最後一次看見雪。
[1]戈倫:《古蘭經》中人物,埃及法老的大臣,鉅富,狂傲,助紂爲虐,後被真主懲罰,淪陷入地,被埋葬。見《古蘭經》第28章“故事”第76-82節經文。
[2]這裏應是指伊朗薩法維王朝與奧斯曼帝國之間發生於1578年的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