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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定定神,摸摸我那一天沒碰水的油灰面孔。對她說:“你竟知道我姓包。”千言萬語,都包含在這個“竟”字裏。
她微微一笑,說:“許你到處盯着人家看,倒不許我曉得你姓啥?”
原來她知道。原來她都知道。
我沒有再問下去,沒有問她爲什麼突然失蹤,也沒有提起那件離奇命案。原來在我內心深處,根本不相信她與那件命案有關。她也沒有允許我問,當她挽上我的手臂,所有疑慮都煙消雲散。
可當我們一同走過棧橋。一絲懷疑又湧上心頭。在棧橋這頭,一羣士兵設起一道關卡。他們是前一位大帥的人,但後一位大帥沒到,市裏就剩他們這一支隊伍。他們有權設置關卡,有權檢查行旅客商。我又想到那起命案,想到那位被殺副官,大概正是這些士兵們的長官?我看看身邊人,忽然想:她會不會想讓我替她做掩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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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大概就是寫小說的樂趣所在?喜歡一個女人,隨時隨地就可以讓她挽住自己的手臂。久而久之,作家們就會覺得世界上所有的女人,都可以隨隨便便吊膀子。
我也不懂鮑天嘯爲什麼要把這段故事安排在煙篷船上。那是一種掛在小火輪後面的木拖船。有時候——尤其是小說中描寫的那種戰亂時節,一艘小火輪要拖上七八條煙篷船。客人坐在拖船煙篷座上,是無法站起來走路的。因爲所謂煙篷,是在船艙頂上再加一道布篷,人只能鑽進鑽出。但包先生顯然其樂融融。直到坐下來,他纔有工夫向我們形容此刻那位女郎的裝束容貌。她扮回一個傭人孃姨。可即便在布衣底下,美麗而惱人的身體氣息仍在誘惑包先生。再說我也不明白,爲什麼一個普通鄉下孃姨打扮的女人,可以跟個男人挽着手臂走路?但這是他的小說,其他讀者不管,我也不必追究。
這時候,包先生已得知這位女郎姓王,單名一個茵字。他們倆在船上有說有笑,渾然不顧這是在逃難。女人竟然帶着一籃子路菜。上船前可是誰也沒看到。但這解決了作者的難題,因爲鮑天嘯,絕不會允許一男一女兩情相悅時,只能喫包先生帶的那幾只冷燒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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