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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書說的是馬殿臣頭一次闖關東,喫了苦歷了險,也掙了一口袋銀子,不過半個大子兒也沒留住,到頭來仍是兩手空空,走投無路只好去當兵喫糧,在朝鮮打完仗隨大軍退回關內,部隊一鬨而散,又變回了一窮二白的光棍兒漢。按說從軍征戰出生入死是替朝廷賣命,有苦勞更有功勞,回來應當有份糧餉,可那時候大清國正在危亡之秋,國力衰敗,八旗子弟都喫不飽,哪裏還顧得上他們?滿清朝廷一向是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後,用得上你供你喫穿用度,不用你就讓你哪兒涼快哪兒待着去。況且自古以來養兵最費銀子,人喫馬喂、兵器糧草,幾萬張嘴天天得喫,軍餉算起來沒小數兒,戰敗之後割地賠款,使的銀子海了去了,哪有多餘的錢糧養兵?不論國家如何衰敗,王公貴胄照樣喫喝玩樂,什麼都不耽誤。這麼說吧,寧願遣散軍隊,軍餉不發了,也得省下錢來給慈禧太后蓋園子,種上四時不敗之花、八節長春之草,爲了造園子多少錢都捨得花,如若老佛爺一高興,金口玉言說一個“好”字,加官進爵不在話下,可比上陣打仗實惠多了。正所謂天子一意孤行,臣子百順百從,置國家危亡於不顧,當年就是這麼個時局。
回過頭來咱再說馬殿臣,部隊入了關就地遣散。朝廷開恩,一人發給一份安家費。名爲“安家費”,仨瓜倆棗可不夠安家,回山東老家這一路之上曉行夜宿,喫飯要飯錢、住店要店錢,勉勉強強夠個路費,到了老家還是得捱餓。那位說了,不對,上戰場打仗不都得按月給一份餉銀嗎?馬殿臣當了好幾年兵,軍中管喫管住沒什麼花銷,多多少少不得攢下幾個錢?這倒不假,餉銀加起來也是不少,無奈有一節——當兵的存不住錢。上陣殺敵不是做買賣,槍林彈雨,出生入死,腦袋別在褲腰帶上,說不定什麼時候命就沒了,真可以說有今天沒明天。因此當兵打仗的不存錢,掙一個恨不得花兩個,只怕人死了錢沒花完,那可太冤了,必須喫喝嫖賭及時行樂,什麼煙館、妓院、寶局子,沒有不敢進的地方。馬殿臣雖然不好這一套,但身在行伍之中,也難免“螃蟹過河——隨大溜兒”,而且他爲人義氣,更不把錢財放在心上,別人找他借幾個錢,從來沒有二話,所以半個大子兒也沒存下。
單說馬殿臣懷揣安家費奔山東老家,有道是“在家千日好,出門一日難”,兵荒馬亂的不說,人在路上一舉一動都得花錢,要說不花錢的也有,清風明月、高山流水,途中的風光不要錢,奈何飽得了眼睛填不了肚子,風光再好不當飯喫。咱說書講古過得快,馬殿臣在路非止一日,這一天進了山東地界,說是老家,可是抬頭沒親戚、低頭沒朋友,飯轍還得自己找。他從軍這幾年別的沒落下,落下一身好武藝,身子板那叫一個鞭實,前八塊、後鬼臉、雙肩抱攏扇子面的身材。然而趕上兵荒馬亂的年月,打把式賣藝掙不來錢,誰有閒心看這個,有這份閒心也沒這份閒錢。別說打把式賣藝的,落草當響馬賊的也沒生意可做,連年的災荒戰亂,有錢的早舉家遷走了,你搶誰去?
馬殿臣到處轉悠,越走越覺苦悶,心說:人這一輩子七災八難,怎麼什麼倒黴事兒都讓我趕上了?挖棒槌換的銀子讓土匪搶去了,當兵喫糧部隊又被朝廷遣散了,不得已回到山東老家,但是哪兒來的家啊!一無親二無故,頭頂上連塊瓦片也沒有。七尺多高一把扳不倒的漢子,站着比別人高,躺着比別人長,身大力不虧愣是喫不上飯。怎麼想怎麼彆扭,茫然四顧不知何去何從。
馬殿臣心中胡思亂想,不知不覺走到一條大河邊上,瞧見這地方挺熱鬧。原來是一個渡口,有做擺渡生意的。渡船隻是簡易的木筏子,十幾根大木頭樁子用繩子綁住,撐船的把式手握一根長杆,在河上往來渡人。這個買賣沒人管,誰有力氣誰幹,老百姓稱之爲“野渡”,又方便又省事,也花不了幾個錢。馬殿臣瞧了半晌,發現河上來來往往的人可真不少,心想:這買賣不錯,木頭筏子、撐船杆子不用本錢,無非起早貪黑賣力氣。渡河的一人一個大子兒,錢不多架不住人多啊!一天下來百八十個大子兒不在話下,這就夠喫夠喝了。不過馬殿臣不想跟別人搶生意,雖說自己一貧如洗,飯都喫不上了,耍胳膊根子欺負人的勾當可幹不來,在河上幹擺渡的也不容易,不能從窮人嘴裏搶飯喫。走來走去行至一個大河灣子,從此處過河不用繞遠,卻沒有渡船,因爲河道突然下行,有如滾湯一般緊急,暗流漩渦密佈,無人敢在這裏行船。馬殿臣心說:成了,我就來這兒了!他是藝高人膽大,不懼水流湍急,尋思扎一個大筏子。別說人了,連車帶馬都能渡過去,別處的擺渡要一個大子兒,我這兒可以要倆,一天跑上幾趟,足夠喫喝,別人掙不了這份錢,我馬殿臣卻能掙。他在河上渡人,無非掙口飯喫,卻引出一段“半夜打墳”的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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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書說到馬殿臣下定決心,憑自己一身氣力,在河上做野渡的買賣。當即找了十幾根大腿粗細的木頭拿繩子捆好了,翻來覆去摔打摔打,還真挺結實,筏子這就有了,又找來一根三丈來長的木頭杆子,準備用這個撐船。馬殿臣並非一拍腦門子有勇無謀的人,萬一在河上出了事,等於砸了自己的碗飯,他得先把筏子撐順了,再開張渡人。木筏子沒什麼講究,只要綁紮實了,入水不沉即可。撐船的杆子卻馬虎不得,長短粗細必須順手,結不結實也十分緊要,筏子在大河上往來,遇上激流暗湧什麼的,全靠這根杆子保命。馬殿臣把找來的杆子握在手中,氣發於丹田,丹田貫後背,後背貫兩膀,雙手一較勁兒,只聽得“咔嚓”一聲,杆子應聲折斷。
眼見這根木頭杆子不成,馬殿臣又找來幾根白蠟杆子,白蠟杆子不值錢,卻是練武之人常用的東西,通常都拿來做齊眉棍,鴨蛋粗細,也有長的,掄起來掛動風聲,磚石都能打碎,用之前還得使滾油炸上一遍,可以讓它更加堅韌,不容易折斷。馬殿臣仍怕不結實,將三根三丈多長的白蠟杆子捆成一根,繩子蘸過桐油,從上到下足足捆了七道,這叫“七星節”,沒有比這個再結實的了。握在手中抖了兩下,覺得挺趁手,於是把筏子推下水,白蠟杆子往河中一戳,三下五下到了大河當中。此處河水湍急無比,白蠟杆子一下喫滿了勁兒,若非是馬殿臣,換了二一個非得讓杆子甩出去不可。馬殿臣使了個千斤墜穩住身形,雙手握緊杆子使勁兒往前一撐,又是“咔嚓”一聲響,三根一捆的白蠟杆子生生斷爲兩截,筏子也讓河水衝翻了。全憑馬殿臣會水,才得以掙扎到岸上,心想:筏子上如有旁人,一個個全得淹死,豈不作孽?不由得暗叫一聲“苦也”,原以爲可以在此掙口飯喫,卻找不到一根趁手的杆子,真是天不遂人願!正自感嘆,忽然想起縣城南門口有一根杆子,插在城門旁邊不下幾百年了,聽人說那是一根“挑頭杆子”。
按照大清律,犯了王法砍頭,一樣是掉腦袋,卻分爲斬首和梟首兩等,罪過輕一些的斬首,推上刑場劊子手手起刀落,人犯身首異處,屍首可以給本家。家中來人收屍,通常還帶個皮匠,就是平時縫破鞋的。皮匠都有縫屍的手藝,過來把人頭和屍身縫到一處,再用棺材裝了入土掩埋,好讓死者落個全屍。梟首則不同,砍下人頭之後,屍身還給本家,首級卻不給,掛在城門樓子下邊以儆效尤,讓往來的行人瞧瞧什麼叫王法。城門外邊懸掛人頭的杆子,民間俗稱“挑頭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