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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尚的馬歇斯遭到迫害之後,便投入了敵人的陣營。他爲了懲罰卑鄙的羅馬人,替奧菲狄烏斯勇敢戰鬥,他的部隊所向披靡。就在他即將攻下雅典城的時候,他的母親、妻子、兒子一起出現在他的面前,向他求情。英雄的心立刻軟化了,他愛他的親人,他決定忘記對祖國的仇恨,爲雙方達成和解。他這種出於大義的行爲得到的是什麼回報呢?被他當作密友的奧菲狄烏斯,終於爲除掉他找到了藉口。這個奧菲狄烏斯,正是庸俗的大衆的代表:狹隘、妒忌、虛榮、自私。心地純潔的馬歇斯根本不知道他對自己的猜忌,就因爲絕對相信他,纔會手無寸鐵地死在他的劍下。那悽慘的一幕飽含着作者無盡的悲哀。古典英雄的形象,就是這樣從散發着惡臭的人羣中升起的。作者在文字背後不停地叩問:馬歇斯,你如今在哪裏?像你這樣的英雄再也不會有了嗎?從今以後,昔日輝煌過的雅典城裏,傾城而出的全部是老鼠了麼?
“祖國、民族、人民”,這都是日常中的最高詞彙,但在這個劇本中,作者的精神境界遠遠地超越了這種世俗的界限。他愛他的主人公,他又必須讓他的主人公死,因爲這個主人公不適宜於活在這個卑鄙的世界,他必須爲全人類做犧牲。作者對馬歇斯的描述越是動人,那種絕望就越深,其間所含的人性的反省也就越徹底。如果一個民族的人們全部變成了鼠類,只會羣起而攻之地喫人,還能夠怎樣去愛他們呢?英雄馬歇斯所面對的,就是這樣的祖國,他別無選擇,只能背叛。當他投到敵國之後,才發現那裏也正是同樣的情形。這個世界需要英雄,又從根本上不需要英雄;或者說,他們需要英雄,只是爲了他們可以喝他的血而讓他們的種族得以繁衍。
馬歇斯的道路上處處是荊棘,俗不可耐的現實生活逼得他沒法呼吸。本來他打了勝仗,爲國立了大功,被選爲執政應是理所當然的,可是按元老院陳腐的程序,人們非要他去市場上向衆人亮出自己遍身的傷口,誇耀自己,並請求這些俗衆同意他當選執政。這種事對他來說比死還難受,但經不住母親和朋友的請求,只好硬着頭皮去了。他當然學不會世風中的諂媚阿諛,吹牛炫耀,他只能剋制心中的怒氣,對民衆說出不違反自己本性的話,這就註定了他將被大衆所拋棄。在權力鬥爭中,不諳此道的英雄被所有的人踩在腳下;一直到英雄死了,他的屍體都是被小人踩在腳下的。這也就是“英雄”在現實中的涵義。
馬歇斯的那位英雄母親是個矛盾的化身。她用高尚的理念模式將馬歇斯塑造成今天這種樣子,但是當這種理念同現實發生致命的衝突時,她憑着豐富的人生經驗立刻在現實面前退卻了,她早已知道,不退卻便是死路一條。這時,“國家、人民、民族”這些空泛的觀念取代了英勇不屈的古典精神。當英雄穿上這種小丑似的服裝時,顯得多麼的彆扭啊。
“我的孩子,請您現在就去見他們,把這帽子拿在手裏,你的膝蓋吻着地上的磚石,搖擺着你的頭,剋制你的堅強的心,讓它變得像搖搖欲墜的、爛熟的桑椹一樣謙卑;在這種事情上,行爲往往勝於雄辯,愚人的眼睛是比他們的耳朵聰明得多的。你可以對他們說,你是他們的戰士,因爲生長在干戈擾攘之中,不懂得搏取他們好感所應有的禮節;可是從此以後,當你握權在位的日子,你一定會爲他們鞠躬盡瘁。”——伏倫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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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倫尼亞所說的是正確的處世方法,她勾出了人的悲慘處境。可是這種下作的姿態她的兒子做不來,他太單純了,不會耍這種兩面派,也不懂什麼辯證法。所以即使母親說得對,還是於事無補,兒子把事情搞得一團糟。他血氣方剛,義無反顧,一條死衚衕走到底。他天生就是做犧牲的,而不是像母親希望的那種做執政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