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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一直是個壞孩子,習慣領受周圍人的指責和白眼,那才覺得我像我。忽一日,掌聲響起來,還有人攀附,我感到迷失,進退失據。那感覺很生猛,既舒服又不自在,舒服的同時常常不自在,這就叫墮落吧?
還記得當年看到第一篇批評我的文章這之前也有,我指的是當時最新一輪我注意到的,是一閒人寫的,登在《北京日報》週末版上。批評的內容不記得了,也不重要,總而言之是說我不好,一無是處,那無所謂,關鍵是這文章使我的心情爲之一變,可形容爲“一顆心落回肚子裏”。與身後的恭維、慫恿比,迎面攔住去路的鍼砭、叫罵更使我清楚自己待的地方是哪兒,自己是個什麼東西,因而也就更容易保持住本性——我的意思是說:狼性。變成狼我所不欲,變爲狗亦我所不欲,兩害相權,取不得已。——這就是敵人的好處和必要。我想我是需要敵人甚過朋輩的那種人。當然我不是指批評我的人是拿槍的敵人,這是修辭,如果這麼說不妥,我很樂意稱他們爲明眼人,拿鞭子指方向的人。
這是實話,我感謝對我進行批評的人們。正是這些刺耳的批評,使我看到了這一切陰差陽錯和指鹿爲馬。我想我對這一切還是不該太消極,或說太拒絕,——或者就坡下驢。被誤會是表達者的宿命,卻也不必因此就把別人都當無可救藥的傻瓜或一概斥爲別有用心。其中有部分原因肯定在我,我表達得自有歧義,授人以柄。我想可能還是有一種小說寫法可以把我知道的生活——那個本來面目,如實展示出來。說來有趣,面對批評和戲仿我竟感到自己的生活資源還完好無損,還保留着它不被人知的那種新鮮、蠻荒和處子味道。這對寫作十年仍有創作欲的人而言,真是再好沒有了。這就意味着我還有機會別開生面上一個臺階或叫再入一個洞天。
也許,這倒是我矯情呢,太拿自己當事兒,不瀟灑,壞了我們這種人號稱的做派。那又怎麼了?就算我看不開吧。
2
我這本書僅僅是對往日生活的追念。一個開頭。
北京復興路,那沿線狹長一帶方圓十數公里被我視爲自己的生身故鄉儘管我並不是真生在那兒。這一帶過去叫“新北京”,孤懸於北京舊城之西,那是四九年以後建立的新城,居民來自五湖四海,無一本地人氏,盡操國語,日常飲食,起居習慣,待人處事,思維方式乃至房屋建築風格都自成一體。與老北平號稱文華鼎盛一時之絕的七百年傳統毫無瓜葛。我叫這一帶“大院文化割據地區”。我認爲自己是從那兒出身的,一身習氣莫不源於此。到今天我仍能感到那個地方的舊風氣在我性格中打下的烙印,一遇到事,那些東西就從骨子裏往外冒。這些年我也越活越不知道自己是誰了,用《紅樓夢》裏的話“反認他鄉是故鄉”。寫此書也是認祖歸宗的意思,是什麼鳥變的就是什麼鳥。
好像是陳村在一篇短文裏說,他最好的小說在他腦子裏,只是不曉得,還是不想,還是沒時間把它寫出來。史鐵生也在一篇小文裏說過,每個人腦子裏都曾經很精彩,如果大家都把自己腦子裏想到過的東西都寫出來,那就有很多億,篇篇出色的文學作品 大意,都是大意啊。看的當下不由一怔:真是英雄所見略同!——我也這樣考慮。
這本小說一直在我腦子裏醞釀。或者乾脆說一直用大腦細胞在寫。具體寫作起始日期可追溯到二十年前,我剛動了心想在文學這條路上闖一闖。當我構思第一個短篇小說時就同時構思這本小說了。這期間,發表了很多小說,但這本書一直在腦子裏豐富、發展、完善,總也不想拿出來。有時似乎覺得眼下的一切寫作都是爲了這本書練筆、摸索技巧、積聚、尋找最佳結構和出發點。有時有些絕妙之念捨不得使在別處,就替這書存了起來。有時黔驢技窮一狠心用了這書的片段去支撐另一個已發表的小說,用過之後之懊悔,痛不欲生,有如舊時代婦女失去貞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