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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春秋天主要是布鞋和球鞋。布鞋俗稱“懶漢鞋”,大約因爲不用繫帶,蹬上就走。布鞋有燈芯絨和布面兩種,鞋底又有塑料底和輪胎底之分,塑料底還有白塑料和紅塑料的區別。最受小孩青睞的布面白塑料底,那很襯腳,又瘦又扁,鴨子嘴似的。那些大一點的,已知風情的,不那麼正經的孩子更愛穿“白邊兒懶”。那就像今天妓女酷愛的黑絲襪,走在街上有一種求愛的暗示。
球鞋基本上是軍用球鞋。半大的男孩穿着它打球、上學、跑路,很多人連襪子也不穿,所以臭腳很多,夏天教室裏的公害就是陣陣襲來的軍用球鞋漚出的臭腳丫子味兒。能和“軍球”有一拼的是一款“回力”球鞋。那是高級名牌,男孩子夢寐以求的東西。“文化大革命”時社會秩序大亂,這款鞋和軍帽一樣是小流氓搶劫的主要目標。經常看到某帥哥穿着“回力”神氣地出去了,回來光着腳,鞋讓人扒了。
和衣服一樣,很少看得到誰穿新鞋,那時做鞋的好像都改行補鞋了。孩子們的腳上永遠補着一塊塊猶如無知圓眼睛的皮子,磨歪的鞋後跟釘着鐵掌,走起路來像馬隊經過。
皮鞋只有壞孩子才穿。流行的是所謂“三接頭”,三塊皮子縫的,牛背上的皮縫在鞋尖,牛肚子牛逼皮縫在鞋腰和鞋幫上,後來形容徒有其表的人物常說是“牛逼皮做的”。這款式也是源自軍用品。最高級最令人肅然起敬的是“將靴”,發給將軍的半高腰靴子。這東西很珍貴,理論上只應將門纔有,那也不過千十雙。社會公認,穿這鞋的人要麼是高幹子弟,要不就是大流氓,只有這兩種人纔有路子弄着。這鞋對一個人地位的肯定是今天任何一種名牌服裝比不了的,相當於一輛加長卡迪。校官靴頭不那麼扁不那麼尖,意思就差多了,像金戒指,俗且濫,穿上也就是一奧迪。
時代的變化正是從服裝的變化顯現出一些跡象,使人回想起來似乎早有先兆。春天的風沙像往年一樣遮天蔽日地從西北高原刮來,解放軍像大地的草一夜之間由黃變綠。他們換髮了新軍裝。與過去那種溫暖的黃比新上身的這碼翠綠顯得格外嬌豔、晃眼、透着新鮮,像是夏天整整一個季節提前到來,時間關係跳了一下,人眼心理上都很難立刻習慣這種顏色的嬗替,都不像過去我們熟悉的那支正規軍,而是另一支新開來的民兵。
這時我才發現他們的軍銜早已都被褫奪了。帽子上不再有藍底嵌金“五星啤酒”蓋兒似的圓帽徽,領章上也不再綴着能分出階級的銀星,男女老少一律三塊紅。不知道都怎麼想的,把兵這麼打扮,這些人是要去打仗的,遠看一片柳樹林子,近看一幫郵差,誰還怕他們?再說,那時十里八店城裏鄉下就剩當兵的穿得還有點人模樣。這麼大國家,這麼多人口,純爲面子,也得有擺設,有門臉。不能一國人都跟土鱉似的。
軍隊的換裝,爲日後的流行創造了條件。軍裝風靡全國固然有新興起的紅衛兵寄託他們可憐的忠誠和嗜血願望的原因,但在我們那兒,那也沒什麼象徵,只是各家各戶節省布票的便宜之計。都是好東西啊,那麼結實的咔嘰布,還有黃呢、馬褲呢、嗶嘰、柞蠶絲,壓箱底太可惜。真正的流行是普遍的貧困和短缺,小孩一旦躥個兒只好撿父母的衣服穿。很多工人家庭的孩子一年四季穿他們父親的工作服。那是一種非常結實的粗藍布,可以魚目混珠冒充牛仔布,這裏叫“勞動布”的。小職員的孩子有穿中山裝的,樣子十分煞有介事。
學校五六年級很多男生穿了軍裝來上學,挽着袖子,免進去整幅下襬,仍顯得肥大,瘦小的人全身正面只有四個兜。不少舊軍裝的肩膀和領子還有剛摘下肩章和領章痕跡,那一小長方塊比別處新。他們的表情還不是很自信,被人盯着看還有些羞澀。就這樣,他們也顯示出了一種力量。全校做操時,一眼望去也是一大片,黃燦燦的,無端就有些熱烈的印象。
那年我大部分時間在讀書。我讀了張天翼的童話《大林和小林》、《寶葫蘆的祕密》;笛福的《魯濱孫漂流記》;格林童話和安徒生童話的一些片段。書是借吳迪和附屬班裏那些高年級同學的。看完我愛給班裏別的同學講,記不住的地方就隨便發揮,同學們都覺得我是個知識淵博的人。
格林和安徒生的童話我覺得太殘酷,小紅帽就那麼給狼外婆喫了,賣火柴的小女孩就那麼給活活饞死了,我不明白他們這麼寫是什麼意思,主題在哪兒?那種悲傷是我拒絕的情感,與我硬朗的追求不符,只覺窩囊。相形之下,我更喜歡張天翼那類明顯在於教育,明辨是非,只有好人壞人,感情淡漠的東西。那和我們課堂上一貫學的意不在怡情,只訴諸理性的東西一個路子。故事中那些超人性的內容:兄弟相殘,有錢=墮落,我也不在乎,當它是必要的戲劇性安排,倒也不去費心想其中的微言大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