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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封信的作者不知是男是女,他在书中所看到的是精神病的主题。他的观点在过去还算新鲜,但现在则是拾人牙慧了。
但这都是在说同一本书啊。
这种现象很自然使人想到这样一些问题:作为读者究竟在书中看到了什么?为什么有的人只看到这一面,而另一面却视而不见?作为作家,他已把话说得那么清楚,读者的理解却那么千差万别,这事你说怪不怪?
从这里想出去,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新的结论,那就是:作为作家,如果他认为读者能像他自己那样认识他的作品,能按他所理解的那样理解小说的构思与旨趣,那他的错觉就不仅仅属于天真,还意味着他不懂得一个十分重要的道理:只有当一本书的构思、形态和意图不被人所理解时,它才显得有生命力和影响力,具有再生效应,从而引发思考与探索。构思、形态和意图一旦被认清,其中的奥秘也就不复存在了。
一本书内在的生命就是它的形式和形态,当读者能像作家自己那样一目了然地认识它的形式和形态时,也许这时就该丢开它,因为这本书的生命已经结束,读者应该看看别的书了。
多丽丝·莱辛
一九七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