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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處厚的夫人使我記起我們在上海一個郵局裏看見的女職員。她頭髮枯黃,臉色蒼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淺紫色麻紗旗袍。我曾和鍾書講究,如果她皮膚白膩而頭髮細軟烏黑,淺紫的麻紗旗袍換成線條柔軟的深紫色綢旗袍,可以變成一個美人。汪太太正是這樣一位美人,我見了似曾相識。
范小姐、劉小姐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紹。孫柔嘉雖然跟着方鴻漸同到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卻從未見過。相識的女人中間(包括我自己),沒一個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觸,就發現她原來是我們這個圈子裏最尋常可見的。她受過高等教育,沒什麼特長,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醜;沒什麼興趣,卻有自己的主張。方鴻漸「興趣很廣,毫無心得」;她是毫無興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極小,只侷限在「圍城」內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從城外擠入城裏,又從城裏擠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個方鴻漸,最大的失敗也是嫁了一個方鴻漸。她和方鴻漸是芸芸知識分子間很典型的 夫婦。孫柔嘉聰明可喜的一點是能畫出汪太太的「扼要」:十點紅指甲,一張紅嘴脣。一個年輕女子對自己又羨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會有這種尖刻。但這點聰明還是鍾書賦與她的。鍾書慣會抓住這類「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個人聲音裏的「扼要」,由聲音辨別說話的人,儘管是從未識面的人。
也許我正像唐.吉訶德那樣,揮劍搗毀了木偶戲臺,把《圍城》裏的人物砍得七零八落,滿地都是硬紙做成的斷肢殘骸。可是,我逐段閱讀這部小說的時候,使我放下稿子大笑的,並不是發現了真人實事,卻是看到真人實事的一鱗半爪,經過拼湊點化,創出了從未相識的人,捏造了從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驚喜之餘,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鏡」。鍾書陪我大笑,是瞭解我的笑,承認我笑得不錯,也帶着幾分得意。
可能我和唐.吉訶德一樣,做了非常掃興的事。不過,我相信,這來可以說明《圍城》和真人實事的關係。
<strong>二 寫《圍城》的錢鍾書</strong>
要認識作者,還是得認識他本人,最好從小時候起。
鍾書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撫養,因爲伯父沒有兒子。據錢家的「墳上風文」,不旺長房旺小房;長房往往沒有子息,便有,也沒出息,伯父就是「沒出息」的長子。他比鍾書的父親大十四歲,二伯父早亡,他父親行三,叔父行四,兩人是同胞雙生,鍾書是長孫,出嗣給長房。伯父爲鍾書連夜冒雨到鄉間物色得一個壯健的農婦;她是寡婦,遺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現成的好奶媽(鍾書稱爲「姆媽」)。姆媽一輩子幫在錢家,中年以後,每年要呆呆的發一陣子呆,家裏人背後稱爲「癡姆媽」。她在鍾書結婚前特地買了一隻翡翠鑲金戒指,準備送我做見面禮。有人哄她那是假貨,把戒指騙去,姆媽氣得大發瘋,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終沒見到她。
鍾書自小在大家庭長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輸親兄弟。親的、堂的兄弟共十人,鍾書居長。衆兄弟間,他比較稚鈍,孜孜讀書的時候,對什麼都沒個計較,放下書本,又全沒正經,好像有大量多餘的興致沒處寄放,專愛胡說亂道。錢家人愛說他喫了癡姆媽的奶,有「癡氣」。我們無錫人所謂「癡」,包括很多意義:瘋、傻、憨、稚氣、騃氣、淘氣等等。他父母有時說他「癡顛不拉」、「癡舞作法」、「嘸着嘸落」(「着三不着兩」的意思--我不知正確的文字,只按鄉音寫)。他確也不像他母親那樣沉默寡言、嚴肅謹慎,也不像他父親那樣一本正經。他母親常抱怨他父親「憨」。也許鍾書的「癡氣」和他父親的憨厚正是一脈相承的。我曾看過他們家的舊照片。他的弟弟都精精壯壯,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憐相。想來那時候的「癡氣」只是稚氣、騃氣,還不會淘氣呢。
鍾書週歲「抓周」,抓了一本書,因此取名「鍾書」。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來一部《常州先哲叢書》,伯父已爲他取名「仰先」,字「哲良」。可是週歲有了「鍾書」這個學名,「仰先」就成爲小名,叫作「阿先」。但「先兒」、「先哥」好像「亡兒」、「亡兄」,「先」字又改爲「宣」,他父親仍叫他「阿先」。(他父親把鍾書寫的家信一張張貼在本子上,有厚厚許多本,親手帖上題簽「先兒家書(一)(二)(三)…………」;我還看到過那些本子和上面貼的信。)伯父去世後,他父親因鍾書愛胡說亂道,爲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說話的意思。鍾書對我說:「其實我喜歡『哲良』,又哲又良--我閉上眼睛,還能看到伯伯給我寫在練習簿上的『哲良』。」這也許因爲他思念伯父的緣故。我覺得他確是又哲又良,不過他「癡氣」盎然的胡說亂道,常使他不哲不良--假如淘氣也可算不良。「默存」這個號顯然沒有起剋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