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隙碎筆 4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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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有位學者朋友給我寫信,說我是“證明了神性,卻不想證明神”。老實說,前半句話我絕不敢當,秉性愚頓的我只是用着傻勁兒,希望能夠理解神性,體會神性;而對後半句話我又不想承認。不過確實,在我看來,證明神性比證明神更要緊。理由是:沒有信仰固然可怕,但假冒的“神”更可怕——比如造人爲神。事實是,信仰缺失之地未必沒有崇拜,神性不明之時,強人最易篡居神位。我們幾時缺了“神”麼?竈王、財神、送子娘娘……但那多是背離着神性的偶像,背離着信仰的迷狂。這類“神明”也有其性,即與精神拯救無關,而是對肉身福樂的期許;比如對權、財的攀爭,比如“樂善好施”也只圖“來生有報”。這不像信仰,更像是行賄或投資。所以,證明神務先證明神性,神性昭然,其形態倒不妨入鄉隨俗。況且,其實,唯對神性的追問與尋覓,是實際可行的信仰之路。
二
我讀書少,宗教知識更少,常發怵與學者交談。我只是活出了一些問題,便思來想去,又因能力有限,所以希望以儘量簡單的邏輯把信仰問題弄弄明白。
那位學者朋友還說,我是“儘可能避開認同佛教”。這判斷有點兒對。但這點兒對,並不是指“儘可能避開”,而是說我確實對一些流行的佛說有着疑問。
大凡宗教,都相信人生是一次苦旅(或許這正是宗教的起因吧),但是,對苦難的原因則各說不一,因而對待苦難的態度也不相同。流行的佛說(我對佛學、佛教所知甚微,故以“流行的”做出限定)相信,人生之苦出自人的慾望,如:貪、嗔、癡;倘能滅斷這慾望,苦難就不復存在。這就預設了一種可能:生命中的苦難是可以消滅的,若修行有道,無苦無憂的極樂世界或者就在今生,或者可期來世。來世是否真確大可不論,信仰所及,無需實證。但問題是:
三
脫離一己之苦可由滅斷一己之慾來達成,但是衆生之苦猶在,一己就可以心安理得嗎?衆生未度,一己便告無苦無憂,這雖不該嫉妒甚至可以祝賀,但其傳達的精神取向,便很難相信還是愛的弘揚,而明顯接近着爭的邏輯了。
爭天堂,與爭高官厚祿,很容易走成同一種心情。種什麼神根,得什麼俗果。豬八戒對自己僅僅得了個羅漢位耿耿於懷,凡夫俗子爲得不到高級職稱而憤憤不平就有了神據。我是說,這邏輯用於俗世實屬無奈,若再用於信仰豈不教人沮喪?大凡信仰,正當在競爭福樂的邏輯之外爲人生指引前途,若仍以福樂爲期許,豈不倒要助長了貪、嗔、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