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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和朋友聊天,說到六大腕兒的作品,大家掰着指頭嘆息,他們的東西到今天還能看的真不多了,魯迅的雜文和《故事新編》還能看;曹禺的三部話劇也能看;巴金的東西我說了一部《憩園》,朋友說了一部小說改的電影《英雄兒女》;說到老舍,我們一齊說《茶館》。朋友的態度沒有我那麼毫無保留,說《茶館》只是第一幕好,後兩幕也有點改走筋了。朋友比較欣賞老舍的兩個說隨筆不是隨筆說小說不是小說的短文,一個是寫坐火車,上來一個特討厭的人,有事兒沒事兒專門麻煩別人,一路不閒着;一個是寫一家子去看電影,沒出門先張羅,姥姥舅舅七大姑八大姨都招呼到了,到電影院電影已經開映了,還禮數不減,彼此大家都客氣到了,全坐踏實了電影也放完了。我跟朋友說,我比較喜歡老舍寫的一武俠短篇小說,寫一耍大刀的,身懷絕技,隱於鬧市,各種人登門拜師,有硬乞的,有軟泡的,老頭就是不露,結尾是在月色之下,老頭一人在後院練了一圈,懷抱大刀,望着月亮自言自語:不傳,就是不傳!

其餘的就那麼回事兒我跟朋友說,想了想,又提了一回《駱駝祥子》,朋友勉強同意了,可我自己又放棄了,仔細想這本書現在放在我手裏恐怕也不會再看了。

知道老舍這名字之前,我已經讀過他的作品,那是在初中,大家互相傳閱一些翻得稀爛沒頭沒尾的舊小說,19世紀歐洲那些所謂批判現實主義名著和解放後十七年那些革命浪漫主義流行小說我都是那時候看的。有一天,我們院一孩子借給我一本沒有封皮前後都缺了幾十頁的紙張發黃的小說,看它被翻得那個舊勁兒,我想當然以爲這是本好看的書,上課的時候在底下看。剛讀頭幾行感覺就很奇怪,那和我們通常看到的小說很不一樣,既沒有歐洲小說中頗費筆墨描寫的伯爵夫人和開不完的上流社會的舞會,也沒有革命作家筆下一定會出現戰爭、屠殺和坐監獄的場面,只是很老實地寫一箇舊社會三輪車工人的日常生活。我耐心地看了百十頁,始終等不到激動人心的場面出現,就往後翻,翻到最後的殘頁,也沒找到一段吸引我的情節。那時像《苦菜花》、《迎春花》這樣的革命戰爭題材的小說中都有一些性愛描寫,《三家巷》、《苦鬥》和《青春之歌》幾乎被我們當愛情小說閱讀。托爾斯泰、司湯達他們的小說就更別說了,描寫性愛的那些章節都是書中翻得最舊的地方。

這小說真沒勁。還書的時候我還對借我書的那個院裏孩子抱怨,似乎捱了涮,沒讀到感興趣的小說總有些受了損失的感覺。當時好像也沒打聽作者是誰,書皮撕了,也沒有作者名字,對書中風格強烈的老北京話也沒什麼觸動,因爲畢竟和我們日常說的話已經有了很大差別。大概是1978年,粉碎“四人幫”之後,社會上開始給受迫害的人平反,小說成了平民表達自己看法最時髦最有力的武器,大家都成了文學愛好者。老舍的名字逐漸傳到我的耳朵裏,也不知道誰說過,打哪兒聽來一些消息,再提這個人已經很熟悉了。知道這是一在“文革”中自殺的著名老作家,北京人,而且寫作風格就是北京話,是全國唯一被授予“人民藝術家”稱號的作家,代表作是《駱駝祥子》,這本書也是中國作家唯一在美國曾經暢銷過的小說。這時,我想起幾年前看過覺得沒勁的那本沒頭沒尾的舊書,猜到就是這本書,也不敢說沒勁了。肯定是沒再找來重讀,但後來看過凌子風導的電影和“人藝”演的話劇,都覺得好,再加上受輿論大力灌輸,都說好,自己也有了下意識的接受,當做是自己的判斷再不去想它,一提老舍搶先便說:知道,《駱駝祥子》,寫得好。其實我是沒有資格講這個話的,因爲我並沒有好好讀過這本書,說它好只是人云亦云。對那些不管什麼原因我曾覺得好的小說,我都不敢再看,生怕破壞了過去的好印象。

真正使我對老舍這個人作爲作家感到佩服的是話劇《茶館》。這部戲我連舞臺帶電影看了大概有五六遍,真是好。那個北京話的魅力在這部戲裏充分得到了展示,直到現在,我們遇到和《茶館》裏某句臺詞相似的情景還會乾脆就用這句臺詞說話,好像沒有比這麼說更貼切的了。很多話都不是光說事兒而是帶狀態的,因而很易於借指,譬如:“我餓着,也不能讓這鳥餓着。”就是一種精神嘛,在世紀末大家都很在乎自個兒的今天,說出來也是擲地有聲,聽上去也不像句大話。

我喜歡老舍的都是他那些“說話”的作品,話劇和改編的電影、電視劇,《龍鬚溝》、《四世同堂》、《我這一輩子》,還有上面說過那兩部《茶館》和《駱駝祥子》。20世紀80年代初還看過他的一部話劇《女店員》,劇情現在看沒什麼意思,好像是社會主義改造的什麼事,挺假的,但那些詼諧的臺詞引起的劇場效果至今記憶猶新。魯迅說過老舍“油滑”,叫我這半吊子北京人看,這是南方人對北京話的偏見,那不是老舍油滑,而是北京人就這麼說話。老舍的作品有時給人感覺軟,繞半天圈子不切題,正是有些失之厚道,捨不得,對北京小市民太熱愛。他也沒法兒不這樣,那些人沒一個外人,都是親戚街里街坊的。

老舍不是那種一輩子只寫了一本小說的作家,也不是一出手便才華立現的天才少年,像每一個職業作家一樣,他的小說也是瑕瑜互見,良莠不齊。我覺得寫得不好的首推《二馬》和《四世同堂》。我不知道老舍在《二馬》中是有意做文字試驗,還是當他打算要用他最熟悉的北京口語創造一種新的白話小說之後就決心一條道走到黑了。一個發生在倫敦的故事通篇用北京話敘述,連小說中的英國人也是一口京片子,怎麼讀怎麼彆扭,怎麼讀怎麼難以置信。北京話的後面總是反映北京人的精神狀態和生活態度,不是活在這個環境中的人不會採取這樣的表達方式,放到英國人身上,似乎他們也一貫如此,真是有些油滑了。從這篇小說中,我看不到倫敦和倫敦人生活的絲毫真實影子,那就像炸魚蘸甜麪醬,強烈的北京話把這一切都串了味兒。

《四世同堂》大約是老舍最長的小說,當年播這部電視劇時盛況空前,那些光彩奪目充滿人性的角色一掃“三突出”年代文藝英雄們臉上最後殘留的紅油彩。對我個人直接的影響便是從先進、落後、中間人物這種對人羣粗暴劃分的舊文藝觀中徹底解放,人,就是人,什麼觀念性的認識都是一種狂妄。

我是看過電視劇倒車回來找的這本小說看,初讀抱着很大的期待,讀的時候一點點降溫,最後,在不到一半的地方合上書,感到很失望。還是這些人物,說的也都是和電視劇中人一模一樣的話,怎麼看的時候卻興奮不起來?這個反差非常明顯的就是在語言上,電視劇中令人叫絕的精彩臺詞擱在小說中什麼味兒也沒有,白不呲咧的,讀起來只覺得囉唆。因爲我是北京人,讀老舍的小說往往下意識地在嘴裏過一遍,念出聲似乎能更好地領會語言中的弦外之音和本土味道。這部小說,我也試圖用唸的方式提高閱讀興趣,遺憾的是念着念着自己也覺得索然無趣。

長,肯定是一個原因,骨頭與骨頭之間總要設置一些過渡段起承轉合,長了,這些技術填充部分就顯得突出,格外無意義。口語,也是個問題,特別是北京話,本來就有信口開河東拉西扯言不及義的特點,北京人自己形容這種說話方式是:車軲轆話,話趕話和你說前門樓子他說熱炕頭子。這樣一種天生摻水強調口腔快感的語言風格,不擠水分,或說大刀闊斧取捨,直接端到紙上,來不來一百多萬字來不來一百多萬字,那得是什麼樣熱愛文字有讀書癖的讀者才能勝任的愉快?見面就聊,聊起來沒完,中間一個點兒不打,北京話叫:話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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