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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語言不僅負有描繪人物、風景,表達思想、感情,說明事實等等的責任。它還須在盡責之外,使人愛讀,不忍釋卷。它必須美。環肥燕瘦,各有各的美,文筆亦然:有的簡勁,有的豪放,有的淡遠,有的灩豔……。美雖不同,但必須美。
創作的樂趣至少有兩個:一個是資料豐富,左右逢源,便於選擇與調遣,長袖善舞,不會捉襟見肘。一個是文字考究,行雲流水,心曠神怡。有文無物,即成八股;有物無文,行之不遠。最好是二者兼備,既有內容,又有文筆,作者情文並茂,讀者悅目暢懷,皆大歡喜!
以言話劇,更須情文並茂,因爲對話佔有極重要的地位。近年來,我們的話劇有很好的成就,無可否認。可是,其中也有一些劇本,只顧情節安排,而文字頗欠推敲,亦是美中不足。這類作品的執筆者似乎竭盡全力去排列人物,調動劇情,而在文筆上沒有得到創作的樂趣與享受。人物出場的先後既定,情節的轉折也有了個大概,作者似乎便把自己要說的話分別交給人物去說,張三李四原來不過是作者的化身。這樣寫出的對話是報告式的,平平靜靜,不見波瀾。(當然,好的報告也並不是一汪死水。)至於文字呢,似乎只顧了說什麼,而沒考慮怎麼說。要知對話是人物性格的“聲音”,性格各殊,談吐亦異。作者必須苦思熟慮:如此人物,如此情節,如此地點,如此時機,應該說什麼,應該怎麼說。一聲哀嘆或勝於滔滔不絕;吞吐一語或沉吟半晌,也許強於一瀉無餘。說什麼固然要緊,怎麼說卻更重要。說什麼可以泛泛地交代,怎麼說卻必須洞悉人物性格,說出掏心窩子的話來。說什麼可以不考慮出奇制勝,怎麼說卻要求妙語驚人。不論說什麼,若總先想一想怎麼去說,才能逐漸與文學語言掛上鉤,才能寫出自己的風格來。
爲寫劇本,我們須找到一個好故事,但不宜滿足於此。一個故事有多種說法,要爭取自己的說法最出色。在動筆寫劇本的時候,我們應當要求自己是在作“詩”,一字不苟。在作詩的時候,不管本領大小,我們總是罄其所有,不遺餘力,一個字要琢磨推敲多少次。爲什麼寫話劇不應如此呢?一首詩也許得不到當衆朗誦的機會,而話劇本來是要演給大家聽的呀。大家去聽評書,並不一定是爲聽故事,因爲也許已經聽過多少遍,特別是那些最熱鬧的節目,如《挑簾殺嫂》、《連環套》等等。我們是去聽評書先生怎麼說。語言之美足以使人百聞不厭。話劇是由幾位或更多的演員同演一個故事,此扮張三,彼飾李四,活生活現,比評書更直接,更有力。那麼,若是張三李四的話都平平常常,可有可無,誰還愛聽呢?
文學語言,無論是在思想性上,還是在藝術性上,都須比日常生活語言高出一頭。作者須既有高深的思想,又有高度的語言藝術修養。他既能夠從生活中吸取語言,又善於加工提煉,像勤勞的蜂兒似的來往百花之間,釀成香蜜。
再說一次,免生誤會:我不喜歡有文無物的八股。我不是說,話劇應只講究文筆,不顧其他。我是說,話劇既是文學作品,就理當有文學語言。這不是苛求,而是理之當然。看吧,古往今來的有名文人,不是不但詩文俱佳,而且連寫張字條或一封家信也寫的優美嗎?那麼,爲什麼寫話劇可以不講究文字呢?這說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