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有毒的“清流”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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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上層官僚有意退出官場的同時,那些中下層官員也蠢蠢欲動,無心安於現狀。
忽必烈統治時期的名人鮮于伯機的工資只有紙幣二十六貫六錢六分,這在當時大概可以購買2擔多大米。加上2擔5斗大米的生活補助,薪水共計約合現在七八百元。鮮于伯機是當時的大書法家,會演奏樂器,詩歌寫作也很有名氣。他的職務是太常博士,正七品,大約相當於縣處級,在中央機關從事具體的文教工作。一個縣級幹部的工資,還不夠養活一個大家庭。
當時有位名叫揭曼碩的從五品監丞,其職務類似副局級長官助理。他住在京城大都雙橋北面的舊公房中,每天步行十幾里路到皇宮附近的機關上班,一年忙到頭。就是這麼一個官場勞模,辛辛苦苦幹了幾十年,窮得最後還買不起一匹馬。元代把人分爲十等,即“一官二吏,九儒十丐”。當時有文人這樣自嘲:我們這些人用權力換來的官職只在妓女之下、乞丐之上。原本爲儒家文人所藐視的工商階層,現在也趕上了好時光,他們的收入遠遠超過一個元朝國家公務員的收入。當時有位知府酸溜溜地說:“小商小販,出門的時候還兩手空空,晚上回來卻能收穫千金利潤。”
就拿在封建時代處於百業最底層的演藝行業來說,收入也不見得比中下級官員的收入少。一個在鄉村演出的雜劇班子,每位看客收費兩百錢。就算每月有二十天演出,每天有百人捧場,月收入也在四百貫,摺合白銀兩百兩。這兩百兩白銀是什麼概念呢?它可以抵得上八名縣處級官員的月俸加補助。
九儒十丐,這是一個讓人看上去很妖孽的命題。科舉制度的取消,讓知識無法改變文人命運,讓官階無法兌現官員的合法利益,讓權力只能交換無現實意義的規則,諾大的官場讓士子們身無所戀。在這樣一種歷史背景下,他們能夠選擇的就是清倉而去,寧願隱身鄉間做一個自由的農夫,也不願再貿然入市。全國各地,從權力系統的上層到底層,每天都在上演着拒官辭官,官員玩失蹤的活劇。
山東地區的知名文人杜仁杰,朝廷多次徵他做官都被他婉言拒絕,他的辭官理由是:只要趕上好年景,幹什麼都沒有當一個莊稼漢快樂。維族人貫雲石,曾經幹過地市級的軍分區司令員,還在京城當過高級文官,後來也稱病跑到江南隱居起來。他說:人在官場禍福難料,不如過自得其樂的生活,來得安逸。蒙古貴族孛羅,曾經是一名御史,也放棄功名,混跡鄉間。他對自己的爲官生涯這樣總結:黃雞白酒好滋味,不再巡案懲奸猾。
士人無心眷戀紛紛擾擾的官場,將自己的身心放逐山水之中,歸隱成爲他們的不二選擇。
封建官場的淘汰規則是污吏驅逐良吏,一旦正直的官員的生存狀態處於邊緣狀態,便輪到那些奸猾小人在舞臺上羣魔亂舞了。至少,素質低下的庸官可以得過且過,安享俸祿。整個元朝的國家機器鏽跡斑斑,權力結構受到了來自士人集團的強烈衝擊。
士人大多都是志向遠大、矜持清高之輩,他們對現實政治往往抱有積極進取的態度,可以說是儒家經典所培育出來的官員典範。但如果他們生不逢時,官場腐化的事實將會使他們的生存空間遭到致命的擠壓,而在奮力反抗而又無能爲力後不得不走向另一極端—歸隱,索性眼不見心不煩。
我常常思考一個問題,在封建政治體制下,士人的“獨清幾率”究竟能有多大?如果讓一個“清者”陷入無數“濁者”和潛規則的重重包圍之中,他還能將這個“清”字招牌死扛多久?他能夠堅持的底線到底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