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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在‘三禮‘中,成書最早,而且首先取得經的地位,是禮的本經。《儀禮》本名《禮》。《漢書·景十三王傳》:‘獻王所得書皆先秦古文舊書,《周官》、《尚書》、《禮》、《禮記》、《孟子》、《老子》之屬,皆經傳說記,七十子之徒所論。‘其中的《禮》,就是指《儀禮》。《漢書·藝文志》也只稱‘《禮》‘,不稱‘《儀禮》‘。漢人還每每有把《儀禮》稱爲《禮記》的,如《史記·孔子世家》說‘故《書傳》、《禮記》自孔氏出‘,此處的《禮記》,指的就是《儀禮》。《後漢書·盧植傳》也稱《儀禮》爲《禮記》。此外,郭璞注《爾雅》稱引《儀禮》文學,屢屢稱之爲《禮記》,這可能是《儀禮》的經文之後大多附有‘記‘的緣故。何休《公羊》注在引用《儀禮》經文或記時,則每每混稱,而不加區別。據清儒段玉裁考證,漢代《禮》十七篇的標題前,並沒有‘儀‘字。東晉元帝時,荀崧奏請置《儀禮》博士,纔開始有《儀禮》之名,但尚未成爲通稱。如唐人張參《五經文學》引《儀禮》文字很多,但都只說‘見《禮經》‘。唐文宗開成年間石刻九經,《禮經》用《儀禮》之名,於是成爲通稱,沿用至今。但《禮經》之名也依然使用。
學者還每每稱《儀禮》爲《士禮》,原因是先秦好以篇首的幾個字作爲篇名或書名,《儀禮》十七篇的首篇是《士冠禮》,所以以其篇首之字而名之爲《士禮》。也有學者認爲,《士禮》的得名當由內容而起,因爲《儀禮》所記,以士的禮儀爲主。
漢代《儀禮》的傳本有四種,即大戴本、小戴本、慶普本和劉向《別錄》本,四種傳本都將《儀禮》十七篇分爲冠婚、朝聘、喪祭、射鄉等四類,但是十七篇的順序只有《士冠禮》、《士昏禮》、《士相見禮》三篇是相同的,其餘各篇則不盡相同。四種傳本的篇序,戴德本以冠、昏、喪、祭、鄉、射、朝、聘等八條大綱爲序排列各篇,《喪服》一篇相傳爲子夏所作、故列在最後。劉向《別錄》本則將有關冠、昏、鄉、射、朝、聘的十篇居先,而將有關喪、祭的七篇列後,這可能是前十篇爲吉禮,後七篇屬凶禮的緣故,全書依吉、兇、人神爲序。戴聖本的次序最爲混亂,幾乎沒有條理可尋。1957年,甘肅武威磨嘴子6號漢墓出土一批西漢晚期抄寫的《儀禮》竹、木簡,共496支。據簡的形制及內容,可以分爲甲、乙、丙三種文本。甲本木簡包括《士相見》、《服傳》、《特牲》、《少牢》、《有可》、《燕禮》、《泰射》等七篇;乙本木簡只有《服傳》一篇;丙本爲竹簡,只有《喪服》一篇。其篇次不僅與今本《儀禮》不同,而且與二戴本不同,有學者認爲,這可能就是東漢時即已失傳的後(蒼)氏之慶普傳本。從文字上看,丙本的《喪服》爲單經本,經文之下沒有傳文;而甲本和乙本的《服傳》都只有傳文而沒有經文,即所謂‘單傳本‘,與今天所見經、傳合一的文本不同,證明西漢時經文和傳文是各自獨立成書的。鄭玄注《儀禮》時,認爲二戴本‘尊卑吉凶雜亂‘,不可取從;而劉向《別錄》本‘尊卑吉凶次第倫序‘,所以採用的是劉向《別錄》本。
《儀禮》十七篇的內容,及於上古貴族生活的各個方面。宋人王應麟依照《周禮·春官·大宗伯》對禮的劃分方法,將十七篇分爲四類:《特牲饋食禮》、《少牢饋食禮》、《有司》等三篇記祭祀鬼神、祈求福佑之禮,屬於吉禮;《喪服》、《士喪禮》、《既夕禮》、《士虞禮》、等四篇記喪葬之禮,屬於凶禮;《士相見禮》、《聘禮》、《覲禮》等三篇記賓主相見之禮,屬於賓禮;《士冠禮》、《士昏禮》、《鄉飲酒禮》、《鄉射禮》、《燕禮》、《大射禮》、《公食大夫禮》等七篇記冠昏、賓射、燕饗之禮,屬於嘉禮。其實,《儀禮》的篇數至今是一個懸而未決的疑案。鄭玄引劉向《別錄》,說《儀禮》爲十七篇,但又說《別錄》稱《既夕禮》爲《士喪禮下篇》,稱《有司徹》爲《少牢下篇》,如此,則《別錄》所見《儀禮》應該只有十五篇,可能另有兩篇已經失傳。王充在《論衡·謝短》篇中說‘今《禮經》十六‘,這是他所見《儀禮》的篇數。而荀悅《漢紀》則說:‘高堂生傳《士禮》十八篇。‘可謂莫衷一是。
作者: 溪山琴況 2005-8-10 21:58 回覆此發言
32回覆 :清華大學歷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國古代禮儀文明》連載
據《漢書·藝文志》,漢代的《儀禮》有古文經和今文經兩種。古文經是用先秦古文字書寫的。《漢書·藝文志》目錄:‘《禮古經》五十六卷,《經》七十篇。‘前者爲古文,後者爲今文。所謂《禮古經》,出於魯淹中(或說出於孔子壁中),有五十六篇。‘《經》七十篇‘,即高堂生所傳的十七篇《士禮》,‘七十‘乃‘十七‘之誤倒。今文經只有十七篇。比古文經少三十九篇。今、古文《儀禮》都有的十七篇,內容基本相同,只是文字上有差異,因此,《儀禮》實際上無所謂今古文的問題。古文經多出的三十九篇,因不在當時通行的禮經之中,人們多不傳習,後來漸漸失傳了,人們稱其爲‘逸禮‘,其面貌今已不可知,甚至連篇名也很難考索。
《周禮》、《禮記》的鄭玄注,以及其它一些古書的註疏中,曾經提到《天子巡狩禮》、《朝貢禮》、《烝嘗禮》、《王居明堂禮》、《古大明堂禮》等篇名,王應麟認爲就是三十九篇‘逸禮‘之屬。元儒吳澄又將這些文字分類彙輯,附在《儀禮》各篇之後。但也有學者認爲,三十九篇‘逸禮‘傳授不明,又無師說,可能是子虛烏有之物。清人邵懿辰認爲,後人所引及吳氏所輯,內容與十七篇所記不相類,文字也不古樸,很可能是後人的僞作,而不是當時通行的禮。
二、《儀禮》的作者與撰作年代
關於《儀禮》一書的作者及其年代,自古以來就存在分歧。古文經學家認爲是周公所作,今文經學家認爲是孔子所作。古代的學者大都踵此二說。如崔靈恩、陸德明、賈公彥、鄭樵、朱熹、胡培翬等都持周公手作說,他們根據《禮記·明堂位》‘周公踐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諸侯於明堂,制禮作樂‘的記載,認定周公所制的‘禮‘,就是《儀禮》及《周官》等書,是周公損益三代制度而寫成的;他們還認爲,《儀禮》詞意簡嚴,儀節詳備,非周公不能作。而司馬遷、班固等則認爲《儀禮》是孔子所作,說孔子慨嘆周室衰微,禮崩樂壞,因而追跡三代之禮而作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