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記 論“真實的歷史”與“歷史的真實”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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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朋友常常問我這樣的問題:“史書上寫的東西是真實的嗎?”“如果不能確定史書記載是真實的,我們這樣討論又有何意義?”
這是一個歷史學的基本問題,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先討論什麼叫作“真實”。
人文學和自然科學的最大區別,在於人文學沒有“再現性”。自然科學可以靠實驗不斷再現某種現象,用來檢驗定理。但在人文學中這是不可能的,特別是歷史學所面對的是已經消逝的過去,“時乎時,不再來”,消逝的就消逝了,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完全重現。張良和黃石公不會重現相遇的那一刻,就算在今天重新相遇,也不會是同樣的情況。因此,“真實”曾經存在過,但已經隨着時間消失了。
接下來的問題是,我們用什麼方法能夠得到曾經存在過的“真實”?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看各位想得到的是“絕對的真實”,還是“相對的真實”?
如果是“絕對的真實”,這世上沒有任何方法能夠得到。後人寫的文獻當然有後人的主觀和偏見存在,難道本人記載的東西就一定可靠嗎?名人回憶錄中的美化和謊言,自古以來還少嗎?就算所有人一起上完一堂課,叫這些人都寫一篇文章,去討論剛纔那節課在講什麼,肯定每個人寫的都不一樣,那麼誰纔是真實?
記載如果不可靠,難道本人的記憶就是可靠的嗎?各位應該有過這種經驗,隨着時間的流逝,你的記憶會逐漸模糊、混淆甚至扭曲。如果你替自己的講話錄音,事隔多年後再聽到那段錄音,往往會大爲驚詫:“我當初是這麼說的嗎?”
那麼錄音和錄像總是絕對真實的吧?那也不可能。從技術上來說,錄音和錄像並非全角度錄製和攝製,從中得到的也不會是“絕對的真實”。就算真的用全角度錄像記錄一個人的一輩子,哪個人願意花一輩子去看完另一個人的一輩子?就算真有這樣的人,也不可能從錄音和錄像中,得知當事者的心智活動。
那麼地下考古出土的東西,總是絕對真實的吧?嚴格來說,古代存在過的事物中能埋入地下的只有一小部分,而埋入地下的事物中能被我們發現的也只有一小部分,因此考古材料往往是“殘餘之殘餘”,要用它來理解史實的全部,無異於“瞎子摸象”。或許日積月累之後,有一天能夠摸完整隻大象,但現在離那個目標恐怕還有很長遠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