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羣體的道德 (第1/2頁)
古斯塔夫·勒龐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4.羣體的“道德”
讀勒龐的人或許最易於得出一個印象,即他過多地強調了羣體的負面形象。
但是,“羣體心理”給個人行爲所造成的結果,並不全然只是我們日常用語中所說的“罪惡”,它所導致的結果要比這複雜得多。用勒龐的話說:“它可以讓一個守財奴變得揮霍無度,把懷疑論者改造成信徒,把老實人變成罪犯,把懦夫變成豪傑。”因此對於我們在羣體中看到的情況,很難僅僅用刑法學意義上的犯罪來定義,它是一種更爲複雜的現象。
如勒龐一再所說,他所研究的並不是“羣體犯罪的心理學”,而是表現在所有類型羣體中的心理學特徵,其中自然也包括英勇無畏的英雄主義羣體。參與到羣體中的個人,不但能夠變得“偏執而野蠻”,而且在他只有一知半解甚至根本就不理解的各種“理想”的鼓舞下,他並不像大多數個人犯罪那樣是受自我利益支配的。因此。我們可以認爲羣體行爲的結果看上去非常惡劣,但參與其中的個人的動機,卻很可能與卑鄙邪惡的私慾絲毫無涉。
當羣體是受某種高遠的理念的激勵而行動時,它便會表現出極高的“道德”。
然而這是一種什麼意義上的道德呢?對此勒龐有個十分重要的區分,他說,如果“道德”一詞指的是持久地尊重一定的社會習俗,不斷抑制私心的衝動,那麼顯然可以說,由於羣體太好衝動,太多變,它當然不可能是道德的。相反,如果我們把某些一時表現出來的品質,如捨己爲人、自我犧牲、不計名利、獻身精神和對平等的渴望等,也算作“道德”的內容,則羣體經常會表現出很高的道德境界。
不錯,作爲“暴民”的羣體,其殘忍程度常令人瞠目結舌,以致不斷地有人因此而感嘆人性之惡。而勒龐的分析則提醒我們,這裏所說的“人”,在很多情況下應是指羣體中的人,而非孤立的個人。如果羣體的行爲動機也完全是出自支配着個人行爲的非法私利,那當然只能把它視爲一種犯罪。這樣的羣體可以是黑社會或聚散無常的暴民團體,卻不可能成爲一個影響甚至改變歷史的要素。羣體要想成爲歷史變遷的主角,它必須多多少少“爲信仰而戰”,也就是說,它的形成必須是爲了某些簡單而明確的信仰。在人們對惟一神教已失去信仰的時代,最有可能對組成羣體的個人發揮巨大作用的,便是勒龐所說的“民族的榮譽、前途或愛國主義”。羣體在這些信仰的激勵下,很容易表現出極崇高的獻身精神和不計名利的舉動,並且它所能達到的崇高程度,是孤立的個人絕對望塵莫及的。這是一些與個人的日常利益完全沒有關係的觀念,只有它們能夠讓羣體“達到使他慷慨赴死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