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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個十年期間,我就寫起了驚悚小說,但我繼續參觀大教堂,而且始終未忘創作一部大教堂題材小說的念頭。我在一九八六年一月完成了我的第六部驚悚小說《與獅同眠》之後,便重操舊題。
我的出版商惴惴不安。他們想要的是另一部驚悚小說。我的朋友們也憂心忡忡。他們深知我喜歡成功。我不是那種作家,逢到失敗就會說,書是好書,只可惜讀者不識貨罷了。我寫書是爲了讓讀者消遣,而且我也樂於此道。一部失敗的作品會使我痛苦萬分。沒人試圖勸我放棄,但很多人表示了關切的保留。
然而,我並不打算寫一部“晦澀”的小說。我所寫的是一個冒險故事,充滿了豐富多彩的人物,他們胸懷大志,工於心計,情慾旺盛,英勇無畏,聰明過人。我要讓普通讀者和我一樣爲中世紀大教堂的羅曼史而欣喜若狂。
彼時,我已經開拓出使用至今的工作方法:我開始先擬定一個故事提綱,列出每一章的情節,勾出人物的草圖。但此書與我的其他作品不同。開篇來得容易,但隨着幾十年中故事的曲折發展和人物的長大成人,我發現越來越難以在他們的生活中創作新的坎坷不平了。我恍然悟到,一部長篇鉅著比起三部篇幅短小的作品是更大的挑戰。
故事的主人公應該是某種類型的上帝的僕人。這對我有些勉爲其難。我覺得自己難以對一個專注於來世的人物感興趣(許多讀者亦是如此)。爲了使菲利普副院長更富人情味,我賦予了他非常務實又求實的宗教信仰,讓他在現實世界中而不僅僅是到天堂上去關心人們的靈魂。
菲利普在性方面的態度也是一個問題。在中世紀,所有的修士和教士都理應維持獨身。最信手拈來的戲劇情節該是一個人竭力壓制他的性慾。但我卻無法爲那樣的內容激發出任何熱情。我是在一九六〇年代成長起來的,我跟那些遇到誘惑而就範的人想法一樣。最終,我把菲利普處理成那種不屑於性的少數人。他是我筆下唯一的一位潔身獨處的人物。
我同十年前就曾激勵了我的讓·金培爾取得了聯繫,我得知他不僅寓居倫敦而且與我同街爲鄰,感到喜出望外。我聘用他做顧問;直到他辭世,我們都是朋友和網球場上的對手。
翌年,也就是一九八七年的三月,我只草擬出全書的前三分之二的提綱。我認爲已經夠了,便動手寫作。
到十二月,我已寫就了二三百頁。
這是十分糟糕的。我爲這個故事整整工作了兩年,而我的全部成績只是一個不完整的提綱和幾章文字。我不能將我的餘生全都用在這本書上。可是又該怎麼辦呢?好吧,我可以先把它放一放,寫起另一部驚悚小說。要不,我就得加倍努力地工作。那些日子,我通常從星期一寫到星期五,然後在星期六上午辦理我的記者事務。從一九八九年一月前後,我開始從星期一寫到星期六,只在星期天處理信件。我寫作的成果激增,一方面是由於多出了一天時間,但主要還是由於我寫作時更加全神貫注。我一直沒有擬出的該書結尾難題,也在我設想主要人物捲入真實歷史中臭名昭著的對托馬斯·貝克特的謀殺之時,靈光閃現地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