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霸道擇王道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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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種以仁義道德治理天下的統治方式,堅信道德與政治密不可分。孔子說:“爲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衆星共之。”“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爲政篇》)而“政”的語源是“正”,確實含有顯而易見的道德寓意。所以王道思想強調政治領袖必須正心誠意、克己修身,進而推行仁政,以道德禮義化育萬民、治理天下;同時輕刑罰、薄徭賦、發展生產、選賢用能,最終讓天下的百姓豐衣足食——“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孟子?梁惠王上》)
而封德彝等人的立場則是與王道對立的霸道。
所謂霸道,是指君主憑藉權術、暴力和嚴刑峻法進行統治的方式。在周王朝衰落的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完全不服從周王室的統治,競相以武力與權謀進行殺伐和兼併,於是產生了齊桓公、秦穆公、晉文公、宋襄公、楚莊王等所謂春秋五霸,從而構成了霸道的政治理論基礎。孟子說:“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他認爲,王道與霸道的根本區別就在於:前者是以道德和禮義感化人民,而後者則是以強權和武力鎮壓人民。但是“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瞻也”,只有“以德服人者”,才能讓人“心悅而誠服”。(《孟子?公孫丑上》)由此可見,類似春秋五霸那樣的事功在儒家學者眼中根本是微不足道的,而霸道之術當然也爲絕大多數的後世儒者所不齒。
發生在武德末年的這場事關國家施政方式的高層辯論,只有魏徵一個人堅持王道,而以封德彝爲首的朝廷重臣則普遍傾向於霸道。
然而,最終結果卻是魏徵勝出了。
因爲他得到了李世民的鼎力支持。
唐太宗李世民力排衆議,最終選擇了儒家的王道仁政作爲李唐王朝的意識形態和統治方式。不久後,李世民就在朝會上對文武百官公開宣佈:“朕所好者,唯堯、舜、周、孔之道,以爲如鳥有翼,如魚在水,失之則死,不可暫無耳!”
從此,李世民開始不遺餘力地推行王道仁政,而入手處就是寬減刑罰。
武德九年十一月,李世民與羣臣討論當時社會上的犯罪現象,有人依舊未脫“亂世用重典”的舊習,強調“重法以禁之”,李世民當即一臉不悅地說:“百姓之所以犯罪,根本原因有二:一是賦繁役重,二是官吏貪求,所以飢寒交迫,才顧不上禮義廉恥。以朕看來,對治之法有三:一是去奢省費,二是輕徭薄賦,三是選用廉吏;如此一來,百姓衣食無憂,自然不會犯罪,又何須用重法!”
貞觀元年正月,李世民召集吏部尚書長孫無忌、弘文館諸學士以及朝廷的立法和司法官員,共同討論修訂律法,把五十多種絞刑條款全部廢除,一律改爲“斷右腳腳趾”。修訂之後,李世民還是覺得此刑過於殘酷,於是對朝臣說:“廢除肉刑,由來已久(中國廢除肉刑始於漢文帝劉恆,但後世多有恢復,至隋文帝楊堅纔再次廢除)。朕以爲不可再傷害百姓肢體,所以此法仍須改易。”有人隨即提出,將“斷右趾”改爲流放三千里、服苦役三年,李世民立刻下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