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璟:賢臣的典範(下)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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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宋璟有嚴明高潔的操守,有知人善任的能力,但是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宋璟在爲相期間也犯了兩大錯誤,從而導致了自己的下臺。
第一個錯誤是在治理經濟方面,具體而言就是貨幣政策的失敗。
唐朝的貨幣流通領域從立國之初就一直存在一個嚴重問題,就是政府的貨幣供應量始終不足。由於當時的貨幣以銅鑄爲主,不像我們今天的紙幣想印多少就有多少,而銅礦的開採量畢竟是有限的,所以銅錢長期無法滿足市場和貿易的需要。
唐朝的貨幣發行始於高祖武德四年,稱爲“開元通寶”,規定每個銅錢的直徑爲0.8寸,重二銖四分(約5克)。在官鑄貨幣發行的同時,政府明文規定:民間不得盜鑄,違者處以死刑,家屬籍沒爲奴。
然而,隨着唐朝立國日久,經濟逐漸繁榮,市場對貨幣的需求量越來越大,政府發行的貨幣完全不能滿足民間的需求,於是開始出現私人的盜鑄,當時稱爲“惡錢”,相當於我們今天所說的假幣。既然是民間私鑄的假幣,在成色和份量上當然與官鑄貨幣不可同日而語,但它卻可以極大地緩解市場需求,因而禁止盜鑄的法令變成形同虛設。到了高宗顯慶、乾封年間,惡錢已經在市場上廣泛流通,嚴重擾亂了經濟秩序,政府在屢禁不止的情況下,不得不採取溫和的干預手段,下令用官鑄一錢兌換五惡錢,再將惡錢回收銷燬。
但是,這個措施卻沒有得到有效的實行。道理很簡單,官府以一抵五,意味着老百姓手頭的錢就要貶值80%,哪個傻瓜願意乖乖地把錢拿去兌換呢?於是民間大多把惡錢藏起來,等禁令鬆弛了,再把錢拿出來花。不僅持有者不換,鑄造者更是加大了盜鑄的規模。爲了躲避官府追查,很多盜鑄者甚至把鑄幣工場設在了船上,然後把船划到江心,讓你鞭長莫及。所以高宗政府雖一度想要推行新貨幣“乾封泉寶”(其尺寸和重量都比“開元通寶”略大),到最後還是歸於失敗。用現代經濟學的話說,這就叫“劣幣驅逐良幣”。
到了武周時期,惡錢的成色和質量越來越差,連鐵和錫都摻進了銅錢裏。也就是說,盜鑄的成本越來越低,利潤越來越高,於是惡錢更是氾濫成災。江淮一帶的百姓紛紛以鑄錢爲業,假幣制造商們要麼把工場隱藏在崇山峻嶺之中,要麼設在船上,直接划船出海,讓官府的緝捕人員要麼高山仰止,要麼望洋興嘆。
及至開元初年,作爲政治和經濟中心的長安和洛陽兩京,惡錢已經滿天飛了。有的假幣制造商乾脆不用銅,而全部用價值低,熔點也更低的錫來鑄造,片刻工夫就能鑄造數十上百個錫錢,在市場上也同樣大行其道。
惡錢的大量製造和普遍流通固然彌補了政府貨幣供應的不足,但是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它會導致通貨膨脹和物價上漲;其次,致使百姓“皆棄農而競利”,破壞農業生產;最後,利入私門,使國家財政受到私鑄貨幣的左右,嚴重擾亂正常的經濟秩序。
這種現象當然引起了宋璟極大的關注和憂慮。開元六年春,在宋璟的主持下,唐朝廷再度下令禁止惡錢,規定只有重二銖四分的標準銅錢才能繼續流通。此次禁令在兩京得到了比較嚴格的執行,長安和洛陽市面上的惡錢迅速被大量回收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