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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文所寫的是事物在某時間中的經過、變化。時間有自然的先後順序,例如一九三四年之後是一九三五年,過了五月,纔到六月,無法叫它錯亂。事物的經過、變化也依着時間的順序。所以依照了時間的先後敘述事物,是最自然最普通的方式。
可是,我們在談話或寫作裏敘述一件事的時候,時間倒錯的事情是常有的。例如說:“同學××君死了,三天前我到醫院裏去看他,他還能躺在牀上看書呢。他一向很用功,不喜歡運動。去年冬天,因爲感冒引起了長期的咳嗽,今年春天就吐起血來。據說,他在十二歲那一年曾有過吐血的毛病的,這次是復發。在家裏養了幾個月仍舊不見覆原,不得已進醫院去,結果還是無效。”這一段敘述裏面,就有好幾處先後倒錯的地方,但是我們看了也並不覺得不合理,可見敘述文裏把時間倒錯是可能的。從來文言文當敘述倒錯的時候,常用“初”“先是”等辭來表示,在近代小說裏,倒錯的例子更多。
敘述可以倒錯,但倒錯的說法究竟是變格,遇必要時纔可以用,胡亂的倒錯,那是徒亂秩序,毫無效果的。我們敘述一件事,爲要使事件的特色顯出,必須淘汰無關緊要的閒話。倒錯的敘述,無非是淘汰閒文,顯出特色的一種方法。一件事情的經過、變化本來有時間的順序,但是時間這東西是一直連續下來的,而事件的原因也許起在很早的時候,我們寫作、談話時只把其中最重要的一段來敘述,在這一段以前的事項,如果有必要,也非追敘不可。這就用得着倒錯的說法了。還有,事件的進行往往有着好幾個方面的。兒子在學校寄宿舍裏的燈下寫家信的時候,母親正在家裏替兒子縫寒衣。要把這情形敘述清楚,就得兩面分寫。如果說“母親接到兒子的信的時候,早已把寒衣縫好寄出了。她一個月前自己上城去買了材料來,足足花了三個半夜的工夫才縫成,尺寸還是兒子暑假回來的時候依了校服量定的”,這也是倒錯的說法。複雜的事件,關涉的方面很多。往往須分頭敘述;因爲要減少閒文,不妨把一方面作主,其餘的方面作賓,運用着適當的倒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