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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於1874年出生在巴黎英國大使館,十歲成爲孤兒(這點和高更有共鳴),由叔父和嬸孃養大。他先在坎特伯雷國王學校就讀,後在德國海德堡攻讀哲學,最後在聖托馬斯醫院攻讀醫學,並獲得行醫資格。但是,他依靠一點有限的遺產,在巴黎改行寫作,終身投身文學創作。
毛姆對莫泊桑的寫作進行過深入研究,遵循自然主義的表達風格,起步於長篇小說《蘭貝斯的麗莎》(1897年),成名於戲劇《弗雷德裏克夫人》(1907年),一度靠創作戲劇名利雙收。因此,他的小說,無論長篇還是短篇,都很有戲劇性。《人生的枷鎖》(1915年)是他的代表作,半自傳體,寫一個孤獨的男孩如何變成了一個敏感的成年人的經歷。《尋歡作樂》(1930年)影射英國著名作家哈代,而《刀鋒》(1944年)是一部接近哲學小說的作品。他的每部長篇小說都是對人或者人性的一種解剖。另外,他在英國文學上的地位,很大一部分來自他的幾百篇短篇小說,其中不少都是英語短篇小說中的佳作。
毛姆的文學創作雖然是傳統的,但個性很強,觀察尖銳,細緻到“我看到她們以爲沒有人看見時就在她們的椅子上揩手指……輪到女主人拜訪她的朋友時也一定會在她們的傢俱上如法炮製,以解心頭之恨”。他手中的筆如他獲得行醫資格的柳葉刀,往往直達病竈:“同一個人的內心,你可以發現卑鄙和偉大、惡毒和慈悲、仇恨和慈愛,它們並行不悖。”他的小說有大約十分之一的篇幅是夾敘夾議的,因爲他的哲學背景,他的議論十分精當:
藝術家有一種世上別的行業望塵莫及的優勢:他們不僅可以嘲笑朋友們的相貌和性格,還可以譏諷他們的作品。
一個人掉進水裏,游泳遊得好或壞無關緊要,重要的是他不得不掙扎出來,否則就會被淹死。
只有詩人或者聖賢才會相信,在瀝青路面上澆水,百合花會長出來回報他的辛勤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