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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次說完“我要走了”,不是塔勒克先生,就是內希貝姑媽肯定會說“再坐一會兒,凱末爾先生,我們談得多開心啊!”,他們會挽留我。
2.如果他們沒這麼說,芙頌會一邊甜美地笑着,一邊用一種神祕的眼神看着我,把我的腦子搞得更亂。
3.正想說要走時,有人肯定會開始講一個新故事或是打開一個新話題。因爲不聽完這個新故事便起身告辭會顯得不禮貌,於是我會不安地再坐上二十分鐘。
4.此間,遇上芙頌的目光,我會忘記時間,等我再偷偷看錶時,我會慌亂地發現四十分鐘已經過去,我依然會說“我要走了”,但依然還是無法讓自己站起來。那時,我會對自己的行爲憤怒,我會感到一種深切的羞慚,這種羞慚會把那個時刻變得無法承受的沉重。
5.那時,我會去尋找一個再坐一會兒的新藉口,會再給自己一點時間。
6.塔勒克先生又給自己倒上了一杯拉克酒,也許我也該陪陪他。
7.等待時間到12點整,如果我說“12點了,我要走了”,那麼我的離開會變得容易些。
8.也許現在切廷在茶館裏正和人聊得起勁,我可以稍微再等他一會兒。
9.街區裏的年輕人正坐在下面的大門前抽菸、聊天,如果這時我出去,他們會說我閒話的。(進出凱斯金家時,我碰見的那些年輕人表現出來的沉默,多年來一直讓我感到不安,但因爲看見我和費利敦相處得很融洽,因此他們也就沒法說什麼“街區的名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