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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這兩個人死得離奇,多半不是正常死亡,十有八九就是跟這件事有關。我要是也揪着這筆冤枉稅不放,是不是將來也會遭遇同樣的禍事?
數學人才的固執佔據了他整個大腦:人可以死,賬不能錯!
想到這裏,帥嘉謨推開賬冊,做了一個決定:他要第三次呈文,爲歙縣討一個公平。不說把以前多交的稅要回來或者爭取減免今後其他稅,但是最起碼,也得把這筆稅重新分攤到六縣,絕不能讓歙縣獨扛!
帥嘉謨的這個決心下得並不容易。要知道大明的稅賦體系本來就比較亂,錯綜複雜,牽涉甚多,除非某地受災嚴重,否則就算是皇帝想增減一二都極不容易,想憑一介平民的力量刪掉整整一個科目,實在難於登天。何況如果重新分攤的話,就意味着其他五縣平白加稅,這個龐大的利益集團一定會拼死阻撓。
但已經下定決心的帥嘉謨仍然親自撰寫了一份呈文,詳細地寫明自己的查考過程,然後在隆慶四年的年初,沒有通過徽州府,而是越級呈給了當時的應天巡按御史劉世會。
在這篇呈文裏,帥嘉謨耍了一點小手段,他在講述緣由時加了一句話:“緣本府遞年奉戶部勘合,坐取人丁絲折生絹八千七百八十匹,原額六縣均輸,府志可證。”
其實在《徽州府志》裏,只是含糊地記載徽州府或歙縣繳納人丁絲絹多少多少,根本沒有明確說過“原額六縣均輸”的話,更沒有和國初那筆虧欠夏麥聯繫到一起。
帥嘉謨偷偷加了這六個字,是想給上官造成一個既成印象,方便行事——孰不知這一處小小的手腳,後來卻成了聚訟的關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