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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本是國家權力的象徵,將律法鏤刻其上,就是爲了強調它的權威,威懾民衆。與此同時,刑法的神祕性消失,維護舊貴族的尊嚴和權勢的禮被打破。百姓知道“有所爲有所不爲”,不再擔驚受怕,社會矛盾得以緩解,勞動者的積極性大大提高。
無論如何,成文法誕生公佈,開闢了一個新的時代,在法制史上有重要意義。它是社會變革的先兆,同時代表時代進步的方向。
可是,身處禮崩樂壞的春秋末年,智者聖人卻不這麼想。
古老的華夏文明脫胎於農業社會,農業社會變化非常緩慢,春播、夏種、秋收、冬藏,只要遵從時序,再加祖先口口相傳的經驗就能存活。與之相應,文化思想中普遍是靜態思維——把階層固化,等級分明,各安其命,國家便可長治久安。
儒家爲時代開出的藥方是——克己復禮,其思想內核集中於一個字——仁。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爲仁全在於己,若能剋制自己內心的慾望,人人皆能成堯舜。
以“仁”爲鐵律,將其精神形於文。從生到死,事無鉅細的規劃好每一步應當遵循的“禮”,要求所有人嚴格恪守。從上到下,無論天子還是庶民。
“禮治”成爲維繫社會運轉的準繩,天子、貴族、士大夫階層的無上權威必須堅守,不允許庶人越雷池一步。所以,律法條文絕不能公開,否則就失去騰挪變化的空間,有損統治者的威嚴。
“鑄刑于鼎”實則是法家思想的先驅萌芽,它之所以誕生,代表地主階級的政治訴求,是時代的產物。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它是進步的。孔夫子也好,蔡墨也罷,他們之所見是逆歷史潮流而動。
但是,不能因爲他們反對便將之斥責爲無稽之談,反對同樣意義重大。